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建筑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筑安装管理等建筑市场监管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内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第四条 建筑市场监管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建筑市场的管理规定,健全建筑市场管理规范;
(二)实施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和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
(三)实施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四)实施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外地企业驻宁机构、建筑劳务经理备案管理;
(五)监督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从业人员市场行为;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规范化建设;
(七)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
(八)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第五条 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和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扰乱建筑市场秩序。第二章 市场主体管理第六条 建设单位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具有相应的资金来源,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第七条 建设单位具有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可以自行发包工程项目;不具有与发包工程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应当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者资格的单位代理。
工程项目实行代建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等方式委托工程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建设实施。接受代建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或者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与建设项目规模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第八条 下列单位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或者资格: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和质量检测单位;
(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资质或者资格的其他单位。
建筑市场各类资质等级的企业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及其他有关标准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得越级承担任务。第九条 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的义务,并向建筑市场监管机构提交诚信守法承诺书,自觉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按照诚信守法承诺退出本市建筑市场。第十条 外地施工、监理等单位在本市承接工程之前,应当按规定向建筑市场监管机构提交诚信守法承诺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人员配备、驻宁办公场所、诚信记录等资料,办理备案手续,并领取信用手册。第三章 发包、承包管理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等业务的发包,需要划分若干部分或者标段的,应当合理划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单位不得将其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等业务的发包,以单位工程为允许划分的最小发包单位。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总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指定单位。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设立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部,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本单位人员。
院校专业:
基本学制:四年 | 招生对象: | 学历:中专 | 专业代码:
1、20405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现代城市管理理念与思维,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 能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政策及法规研究部门、城镇基层社会管理部门、城市社会团 体综合部门、市政市容管理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科研、教学以及具体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现代城市管理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现代先进城 市管理方法、管理人员素质和基本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具有城市公共事务管理的思维与能力,掌 握现代城市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能从事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具有规划、协调、组织和决策的 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城市管理科学、政治学、经济学、行政学等现代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熟悉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3.了解国内外城市管理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4.具有城市信息化系统管理的能力;
5.具有进行城市综合管理所需的数据收集和处理,并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能力;
6.具有较强的社会调查和语言表达与写作能力,以及进行自我知识更新的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公共管理。
核心课程:管理学原理、经济学原理、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城市管理学、法学概论、公共政策 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规划管理、城市数字化管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调查、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及事业单位(实习基地)实习、城市管理 专题调查报告、毕业论文等。
主要专业实验:城市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验。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职业能力要求
职业能力要求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
专业教学主要内容
《公共关系学原理》、《公共经济学原理》、《财政预算与行政财务管理》、《城市财政学》、《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法规研究》、《城市环境管理》、《城市历史文化保护与管理》 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城市经济与数字化管理。
专业(技能)方向
专业(技能)方向
政府、事业类单位:城市管理、环境管理、绿化管理、公用事业管理。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继续学习专业举例
就业方向
就业方向
城市管理专业就业前景:
城市管理学是20世纪50年代兴起的新兴综合性学科,它融经济学、管理学、城市规划学于一体。旨在适应城市化发展需要,培养高素质人才。本专业主要为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科研教学机构培养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教学科研人才。学生通过系统的学习,实习城市建设的基本原理、技术和方法、具有土木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知识,能够绘制和运用城市的工程图纸,掌握城市综合管理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熟悉城市以及市政工程建设的建筑材料与使用方法,了解建设工程造价和建设项目评价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掌握城市归属以及城市土地利用与规划的理论与方法;熟悉构造工程施工图和系统管理的方法,能运用数学统计学的方法和电子计算机的技术、计划和控制等管理手段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分析和研究城市发展和成长的基础和能力。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步伐,一个城市能否规划得当,随着城乡统筹发展思路的铺开。关系着城市的发展与稳定布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公众参与热情的提升,城市规划者开始从幕后走到前台,城市规划人才的价值越来越得到领导和群众的认可,其影响力也越来越受人注目,培养高素质的城市管理人才越来越重要。在“城市化”发展道路上,未来高素质的城市管理人才将是紧缺型人才。
城市管理专业在专业学科中属于管理学类中的公共管理类,其中公共管理类共16个专业,城市管理专业在公共管理类专业中排名第11,在整个管理学大类中排名第39位。就业前景比较好的城市有:北京、深圳、杭州、广州、上海、沈阳、武汉、西安、南京。本专业的平均薪酬为4335元。
城市管理专业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政府机关、城市规划、建设、执法及综合管理部门、城市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城市建设相关企业和教育科研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也可在相关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
对应职业(岗位)
对应职业(岗位)
其他信息:学生毕业后,可在政府机关、城市规划、建设、执法及综合管理部门、城市市容环境和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城市公用事业单位、城市社区、城市建设相关企业和教育科研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工作,也可在相关教学和科研单位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专业面向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主要培养具有城市管理学、城市经济学和城市建设技术与知识,具备现代管理理论、技术与方法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有较强的城市综合管路能力、城市建设能力、城市发展实践和创新能力的能在文教、体育、为卫生、环保、社会保险等公共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高复合型人才。
在城市管理局和城管队工作是公务员吗?城管和住建,这两个单位单位我都待过,说一说我这边的情况,以供参考。城管是2000年左右新组建的单位,前身很多都是来自于住建局城建执法大队,因为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成立了城管局。城管局里面分两类人:
一是机关,是公务员。二是执法队伍,最开始是事业,后来参公管理,现在应该基本上都是参公。据我了解,南京城管是也是前几年才参公的。后来,因为城管局改革,曾有一段时间并入住建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那种,因此我在住建局也工作了一段时间。住建局,老牌单位了,权力很大,但是机关人其实不多的,机关很多都是在下属机关借调的人员。但住建招录的应该都是公务员,没有参公的。
后来,18年这一轮机构改革,城管又重新独立出来,划分了新的职能,设置了新的机构,但机关和执法大队这块关系一直没有理顺。如果,让我选,我肯定选住建局,人少职数多权力还大。城管呢,不错的是机关。差的是城管执法队伍,并且是参公编制后来,我也是找机会脱离了城管执法队伍,脱离了参公身份。城管和住建,这两个单位单位我都待过,说一说我这边的情况,以供参考。城管是2000年左右新组建的单位,前身很多都是来自于住建局城建执法大队,因为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成立了城管局。城管局里面分两类人:
一是机关,是公务员。二是执法队伍,最开始是事业,后来参公管理,现在应该基本上都是参公。
据我了解,南京城管是也是前几年才参公的。后来,因为城管局改革,曾有一段时间并入住建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那种,因此我在住建局也工作了一段时间。住建局,老牌单位了,权力很大,但是机关人其实不多的,机关很多都是在下属机关借调的人员。
但住建招录的应该都是公务员,没有参公的。后来,18年这一轮机构改革,城管又重新独立出来,划分了新的职能,设置了新的机构,但机关和执法大队这块关系一直没有理顺。如果,让我选,我肯定选住建局,人少职数多权力还大。城管呢,不错的是机关。差的是城管执法队伍,并且是参公编制。后来,我也是找机会脱离了城管执法队伍,脱离了参公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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