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4-12-22 07:15:01  阅读 761  评论 0

摘要:法律分析:入职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如下次公开招聘前出现聘用制

法律分析:入职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如下次公开招聘前出现聘用制书记员用人额度空缺,可以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有关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

第八条 人民法院新招收书记员应当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任;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的考试工作分别由中央和省级考录工作主管部门负责。

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九条 人民法院聘任书记员应当签订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期满可以续聘。书记员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方同意续延聘任合同的,如果书记员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人民法院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任合同;新聘任书记员试用期限为一年;聘任合同文本,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

聘任制其实就是合同制啊,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在合同有效期内,法院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聘用关系,受聘人不再具有法院书记员身份。

说白了就是临时工,给法院打杂的小工,稳定倒是还可以,因为可以续聘,但待遇不好,没意思啊。

最高院去年招聘任制书记员的待遇是:月基本工资为700元,补助450元;月奖金分三等,一等300元,二等200元,三等100元,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奖金等次。工作每满一年,月基本工资增加50元。聘用期间,享受工会会员待遇和节日补助。

最高院都这样,其他地方可想而知了,这活有学历的人最好还是别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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