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防队伍职责 :
1、协助警方维护巡段内的治安秩序;
2、发现和制止巡段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3、发现和制止“两抢”、“两盗”及其他现行的犯罪行为;
4、保护巡段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性事故现场,协助民警维护现场秩序;
5、及时把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至辖区派出所;
6、为巡段内遭遇突然受伤、患病、遇险、迷路等方面的群众提供报警、报急救中心以及其他能力范围内的帮助。
扩展资料:
巡防大队相关事件:
2014年11月,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巡防大队原队员黄于耀、陈小坤被法院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作出有罪判决,免予刑事处罚。
黄于耀、陈小坤在担任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巡防大队队员期间,受公安机关的指派和委托,于2013年5月25日0点至8点看守涉嫌运输毒品犯罪的在押人员梁远。
但该二人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看守职责,既没有对梁远 的手铐是否铐牢进行检查,也没有给梁远 戴上脚锁,并违反规定在看守过程中睡觉、玩手机,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罚的梁远 挣脱手铐后于当日凌晨5点多钟脱逃。次日上午10时左右,梁远被公安机关抓获。
百度百科-巡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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