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2024-12-22 11:51:01  阅读 761  评论 0

摘要:通讯地址:漳县武阳镇滨河东路25号邮政编码:748300办公电话:0932-4861237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

通讯地址:漳县武阳镇滨河东路25号

邮政编码:748300

办公电话:0932-4861237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

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政府职能部门,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调配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制度,组织、指导、监督事业单位的有关培训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工作。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实施办法、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市场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科技贡献奖”以及优秀拔尖人才;研究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施意见,负责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组建、管理和评审工作,核准初级、中级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核发并管理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按照政策规定指导和监督检查职称评定、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承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全县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国有企业员工的流动备案事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监督检查中央、省属在漳国有企业和县直机关、事业单位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各项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规范执法行为,对局机关各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负责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贯彻落实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承担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员有关管理工作;承办重大人事劳动争议协调处理工作。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核定及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机制;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执行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负责对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检查监督。贯彻落实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以及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负责有关农村养老保险待遇项目审核和给付标准工作;拟订全县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落实工伤保险政策并拟订全县实施规划和标准。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全县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指导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贯彻执行就业与失业管理办法、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专项就业资金与扶贫公共就业服务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承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政策和规划、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政策;在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指导下,落实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学校招生、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

(四)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贯彻执行地方性津贴和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资统计分析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调整变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认定、培训、颁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工作并组织实施。

(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 责 人:李路明

内设机构:

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资福利股、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管理股(人事劳动仲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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