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档案馆日常管理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十几项:档案保管、档案复制、档案查借阅、档案库房管理 、档案立卷归档、档案史料编研、文书材料归档、声像档案管理、实物档案管理 、档案保密 、档案鉴定销毁、档案利用、档案统计等。
档案馆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熟练掌握档案业务技能,做好本职工作。

2、 遵守党和国家保密规定,保证档案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3、 指导、监督、检查、协助各单位兼职档案员做好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移交工作。
4、 对接收入库的档案及时进行分类、整理、编号、上架,并编制相关检索工具。
5、 遵守库房管理规定,做好库房防潮、防虫、防霉、防火、防盗、防鼠、防光、防尘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6、 认真开展档案服务利用工作,熟悉库藏类目,为利用者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利用效果查访与登记工作。
7、 积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作用。
8、 积极参加档案理论研究和各种学术活动,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档案工作论文,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档案馆工作人员遵照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
(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
(八)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四川师范大学档案馆-档案馆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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