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事局

 2024-12-22 15:18:01  阅读 567  评论 0

摘要: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为适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事局

关于2009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适应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华蓥市委办公室、华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华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华委办发[2006]7号),特拟定本方案。

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事局

一、招聘原则

(一)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严格编制管理,坚持有空缺编制和空缺岗位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学用统一、专业相应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

见:2009年招聘岗位

三、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煤矿开采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祖国和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四、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时间:2009年3月13日-3月31日(截止31日18:00)。

(二)报名地点:①四川大学、重庆大学现场招聘点;

②华蓥市人事局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联系电话:0826-4821896)。

(三)报名办法:①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黑白彩色不限)。

②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荐材料;其他报考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人事代理合同(已就业人员须持单位是否同意报考证明)。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四)开考条件: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

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将相应减少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华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由市人事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市人事局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年4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6时止到华蓥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4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于2009年4月15日在华蓥市人事局张榜公布,也可登录华蓥人才网查阅。

(二)面试(总分100分)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

1、的比例,根据各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笔试后将在华蓥人才网上公告。

(三)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构成,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六、体检及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体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核,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核以审查个人人事档案为主。考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档案送到华蓥市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所有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档案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七、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及公示无异议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由市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2009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先签订就业协议,待毕业后审查人事档案,符合本招聘公告相关条件后方可予以聘用)。

九、纪律与监督

凡弄虚作假的参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监督电话:

1、3982645002,0826-4821244

十、考聘经费

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报名费50元/人,参加面试的人员收取面试费80元/人。体检费另行收取。

十一、本实施方案由中共华蓥市委组织部、华蓥市人事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咨询华蓥市人事局(电话: 0826—4821896、0826-4891937)。

详情登陆《华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华蓥党建》、《华蓥人才网》、《广安市人事考试网》、《四川人事考试网》。

网址:http://www.hys.gov.cn网络实名:华蓥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hydj.gov.cn网络实名:华蓥党建;

http://www.hyrc.cn网络实名:华蓥人才网;

http://ga.scpta.gov.cn网络实名:广安人事考试网;

http://www.scpta.gov.cn网络实名:四川人事考试网;

二00九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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