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已经报到过,报到证不可以再改派。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版发报到权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
法律依据:《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管理办法(暂行)》
第三条 浙江省教育厅(责任处室为学生管理处,下同)在空白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统称“报到证”)上套印“浙江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授权浙江省各普通高等学校负责办理报到证打印、签发工作。

第四条 浙江省教育厅全面负责报到证管理工作,包括研究制定有关政策、协调解决派遣中的重大和突发事件、核查《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审定就业方案、核销报到证和指导全省派遣工作等。
第五条 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在浙江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毕业生报到证的发放、登记、补办和毕业生改派等就业指导服务工作。
报到证怎么改派回原籍
《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报到证怎么改派回原籍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何将报到证改派回原籍:
1、先去原公司开个《解约函》。
2、拿原报到证去原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盖章。
3、在你原籍接收地开具《接收函》(有些可能不会要求开),记得接收单位和上级主管单位盖章。
4、拿着上两个去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改派意见》。
5、拿着上三个去学校所在的省就业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
注意:省就业中心必须要有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接收函》,原报到证,学校《改派意见》这四样,才给办理新报到证。
报到证改派是什么?
报到证“改派”是指: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通俗地说,就是指将派到原单位的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档案等人事关系重新派到新的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人事主管部门。
一般来说,无特殊原因,毕业生不得随意办理改派。但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否则会影响其人事关系的落实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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