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考面试题:垃圾分类立法,讲习惯纳入法治轨道

 2024-12-24 17:30:01  阅读 669  评论 0

摘要: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该法拟规定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命题预测:垃圾要分类的呼吁在民间已经风起潮涌十几年了,但我们看到,当垃圾分类立法真来临的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报道,6月25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该法拟规定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命题预测:

垃圾要分类的呼吁在民间已经风起潮涌十几年了,但我们看到,当垃圾分类立法真来临的时候,却也出现了一些不理解的声音;面对垃圾分类立法请谈谈你的看法。

公考面试题:垃圾分类立法,讲习惯纳入法治轨道

解析

1.表明观点、点明本质:垃圾分类对于当前快速的城市化发展来说,是十分具有必要的,也会非常迫切的一项立法改革。虽然面对着众多的不理解和质疑,但是我们政令的推行有一个过程,应该正确的看待。

2.分析政策的积极意义:

(1)必要性:一方面是由于之前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主要是通过填埋以及焚烧,但未经分类的垃圾焚烧,会产生二噁英等有毒化合物,将带来巨大的健康隐患;另外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消费增加了垃圾的总量也日益增加。

(2)减少占地:生活垃圾中有些物质不易降解,使土地受到严重侵蚀。垃圾分类,去掉可以回收的、不易降解的物质,减少垃圾数量达60%以上。

(3)减少污染:目前我国的垃圾处理多采用卫生填埋甚至简易填埋的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

(4)变废为宝:生活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 各种固体废弃物混合在一起是垃圾,分选开就是资源。

(5)从实践操作来看,垃圾处理只有全国性的立法才可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单独由一个城市作出规定很难达到垃圾从源头减量的效果,这些问题必须在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法规才能奏效。

3.政策落实面临的问题:

(1)目前就垃圾分类来说,部分市民对于繁琐的分类标准人们一时还无法弄清,诸如其中干垃圾与湿垃圾的区分及有害垃圾的区分,有很多是字意不能准确表述和概括的;

(2)意识和理念上还没有进入适应阶段,当然客观上这也需要一定的过程。

4.解决对策:

(1)政府组织相应的宣传活动,鼓励市民在额外花一些时间去了解,然后再去操作。

(2)社区可以开展相应的垃圾分类的知识普及,详细的宣传分类的相关常识。

(3)在落实的过程当中,我们应该严格的执行法律法规,对于不按照规定去投递垃圾的一定按照我们的规定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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