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录检察官所要求的“两年法律工作经历”:这个经历包含哪些工作的经历?

 2024-12-24 18:42:01  阅读 725  评论 0

摘要:一、表述应为“、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二、2001年,高检对此作出了解释([2001]高检政法第236号)。“从事法律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和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

一、表述应为“、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二、2001年,高检对此作出了解释([2001]高检政法第236号)。“从事法律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监狱管理、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律师;法律教学和研究工作;党和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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