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民政工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制定全省社会福利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政策法规;

2、负责全省社会福利生产的宏观指导;
3、负责各类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批和检查;
4、监督福利企业发展方向,保障残疾职工劳动就业权利;
5、协助落实国家各项扶持保护政策;
6、 负责制定福利企业利税分配使用原则;
7、指导福利企业技术进步;
8、为福利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二、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普查统计和动态分析,测算保障标准及保障补贴资金额度;
2、负责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计算机网络系统和数据库系统的建立、运行与开发,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三、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全省军队离退休干部开展各项活动;
2、负责省直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服务与管理;
3、负责省直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待服务工作。
四、吉林省第一荣复军人医院
主要职责:
1、承担全省在战争年代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部队复员、退伍的特、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集中供养和医疗保障;
2、承担长春、吉林、松原、四平、辽源、延边州等6个地区三等以下在乡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部分带病回乡和因公致残的退伍军人的疗养任务。
五、吉林省第二荣复军人医院
主要职责:
1、承担通化、白山、白城等3个地区三等以下在乡伤残军人、在乡复员军人、部分带病回乡和因公致残的退伍军人的疗养任务;
2、承担全省约万名在乡荣复军人结核病患者的医疗和康复工作。
六、吉林省孤儿职业学校
主要职责:
1、负责收养全省城镇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烈士遗孤和部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遗孤;
2、对收养孤儿提供生活管理并进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3、对部分孤儿进行职业技术教育。
七、省地名档案资料馆
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地名档案工作的政策,执行地方性法规;
2、指导、监督、检查各市、州、县(市、区)地名档案工作;
3、统一管理并利用地名档案资料;
4、承担省民政厅交办的民政、区划、社团等方面的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八、机关服务中心(含房产维修组)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为机关政务、行政、生活等方面的服务,为保障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各项劳务和技术服务。
九、吉林省安置农场
主要职责:
1、负责收容安置全省城镇长期流浪乞讨人口中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法遣送回原籍的人员;
2、组织收容人员进行生产劳动;
3、对收容人员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和文化知识教育。
十、省假肢中心
主要职责:
1、负责为全省革命伤残军人、武警、人民警察和战争期间受伤的民工、民兵、因公伤残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装配及维修假肢、异眼、矫形器;
2、进行装配假肢(矫型器)后的功能训练;
3、按残情配发病理车、轮椅及助残用具。
十一、省革命残废军人招待所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过往伤残军人的接待服务工作。
十二、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制定全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展规划,监督、检查、指导各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的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
2、负责全省福利**的宣传发行工作;
3、负责监督和管理各地福利**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4、协助**主管部门负责对非法**的治理工作;
5、负责福利资金的管理工作,按照中募委、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要求,负责提出福利资金使用的意见,做好福利资金所投放项目的前期考察工作,并提出具体意见;
6、指导、审定各市、州、县(市、区)福利资金使用项目;
7、负责对全省福利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福利资金的收缴和上结工作,负责全省福利资金项目的备案工作。
十三、省社会福利慈善总会
主要职责:
1、负责国内外善款募集工作,负责接收各种形式的捐赠款物,负责对接收捐赠款物的转赠、调拨和使用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
2、负责各慈善项目的论证、审查、立项和申报等,负责对各种慈善项目的资助资金的管理、审计、决算和项目总结;
3、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社会福利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建立全省性慈善工作宣传网,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负责《慈善工作简报》的采编、发行等工作;
4、负责联络理事、常务理事,负责发展会员工作,负责与省内外、国内外慈善组织和人士的联络工作;
5、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讨和学术交流,培训社会福利工作者;
6、负责社会福利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十四、省救灾扶贫周转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能:
负责管理救灾扶贫周转资金的使用,主要用于有偿扶持灾民、贫困户发展生产,扶持福利企业。
十五、省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处
主要职责:
负责审查涉外婚姻当事人办理登记的有关要件;
办理涉外、华侨、港、澳、台人员以及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
承担全省涉外婚姻申办公证通知单的签发;
依法对涉外婚姻登记档案进行管理;
开展涉外婚姻登记系列化服务等工作。
十六、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主要职能:
负责社会捐赠物资的接收、登记、仓储、管理、加工、消毒、整洗、包装和运输发放工作;
负责接收和管理救灾捐赠资金及机关、事业单位捐赠的积压物品变卖后所得资金的管理工作。
十七、《民情》杂志社
主要职责:
1、编辑出版《民情》杂志并组织向全国发行;
2、宣传报道全省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动态;
3、承担《中国社会报》吉林记者站工作;
十八、省殡葬协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2、调查研究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探索殡葬改革的发展趋势,提出殡葬改革和殡葬行业的发展建议;
3、协调组织殡葬事业单位间的业务、管理、服务、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4、为殡葬事业单位和殡葬协会会员提供信息、咨询、技术等服务;
5、进行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
6、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提高殡葬职工的素质和社会地位。
十九、吉林省军队离退休干部疗养中心
主要职责:
1、 为全省军队离退休干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进行健康体检,组织军队离退休干部进行疗养;
2、 组织各种体育健身活动,为军队离退休干部健身活动提供场地和设施;
3、 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文化娱乐活动提供设施、场所和服务;
4、 为军队离退休干部读书学习、社会实践、文化交流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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