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2007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报名须知
一、报名对象
凡到今年年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且不需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能直接认定教师资格,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盐城市的公民。普通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及相应学历条件
⑴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⑵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⑶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⑹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盐城市教育局受理申请认定(4)、(5)、(6)种教师资格人员的报名工作。申请认定(1)、(2)、(3)种教师资格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报名;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到省教育厅指定的认定机构报名。每人每年只能申请一种类型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要求:所有申请人员均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申请语文学科的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四、思想品德鉴定表填写:所有申请人员均应提供其思想品德鉴定表。其中在职申请人,鉴定表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五、教师资格申请表的填写: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说明填写清楚。
六、体检。所有申请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个人自行体检,其结果不予认可。盐城市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时间为:2007年3月10-11日,地点在盐城市体检中心(盐城市沿河路12号、原盐城市级机关医院)。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者凭身份证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参加体检;需空腹,先抽血再参加其他项目检查,抽血时间为每天上午7:30——9:30;体检费用自理。
七、受理申请材料时间地点:2007年4月8日—15日,在原报名地点提交申请材料。
八、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响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6781028 滨海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4222407
阜宁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7242012 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2354911
建湖县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6232117 大丰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3512802
东台市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5212748 盐都区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426227
亭湖区文化与教育局人事科 电话:8317079
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电话:8228661 (市教育局202会议室)
有关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参见盐城教育网(www.yce.cn)
附: 盐城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06年12月1—7日
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证件办理教师资格认定报名与咨询手续,领取有关材料。
07年3月10-11日
体检。
07年4月8—15日
到原报名点提交申请材料(须提交中专及以上各层次学历证书)。
07年5月
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
07年6月
发放证书。
盐城市教育局印制
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大部分省份是9月3-6日开始网上报名。
少许省份报名时间9月3-4日、9月3-5日、9月3-7日,不同省份有不同的时间安排,但是绝大多数时间相差不大。
报名条件如下:
1、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各级各类学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应按省教育厅部署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申请者学历为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免于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4、报名需要学历证、身份证、照片。
盐城工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盐城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具有博士学历或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的紧缺急需学科人员,年龄放宽5岁,紧缺急需学科详见岗位表。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日9∶00-7月28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7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7日-7月30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7月30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盐城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公告招聘岗位均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
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及组织
(一)资格复审
考核前,招聘单位对拟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原件(并备一套复印件):
(1)身份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成绩单各1份;科研业绩材料须提供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成果奖项、发明专利等。
(二)考核程序
考核方式为教学试讲、面试、心理测试。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网络告知应聘人员,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者视为主动放弃。
1.教学试讲
根据招聘的岗位,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教学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心理测试
面试试讲后开展心理测试,此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4.总成绩
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试讲和面试任一单项成绩未达60分,考核即为不合格。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若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必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相关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依次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聘用审批后,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工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工学院人事处、人才办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工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168329。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盐城工学院
2023年2月15日
盐城工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第一批) – 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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