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报名户籍与“二学士学位”是按照自己取得的实际学位来填写,报考司法考试时,按照户籍实际所在地填写,如果户籍已经被托管转移,则填写托管地。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关于法考的其他规定。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构成故意犯罪的,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政府网——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司法考试报名方法为进入司法网点击左侧的网上报名。
登陆中国司法部网站,在报名时间段通过首页导航栏进入司法考试分页面统一注册报名,并获得属于自己的登录密码,报名流程按照提示操作即可,重点在于选择考试地点以及现场确认时间,对于考点的选择无户籍限制,其他报名信息一般情况下还可以在现场确认的时候请工作人员更改。
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7月份初;现场确认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薄(打印版)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中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一致;应届生或毕业证书正在办理情形对应如前述所需的证明文件。
报名费一般为200—300元,各考点可能存在差异,应具体咨询后缴纳;经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合格,且已缴纳报名费的,当场发放准考证主证;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复审合格的,准予生成准考证副证,临考最后一个月再次登录司法部网站,一般在8月份末后至考试前,打印准考证副证。
司法考试: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前身是“国家司法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18)的有关规定设立的法律类职业证书考试。
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自法考改革以来,每年通过率保持在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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