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早出来了 ,985选的村官是直接事业编制,在苏北每年按学历补贴4、6、8W。
关于开展“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工作方案
为吸引更多“985工程”高校优秀毕业生加入村官队伍,进一步提高我省大学生村官队伍素质,现制定“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选聘“985工程”高校优秀毕业生,提高我省大学生村官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大学生村官选聘方式。注重考察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和在校实际表现,切实把有志到农村干事创业、综合素质比较高的高校毕业生选聘到大学生村官队伍中来,为又好又快地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参加范围
全国“985工程”高校(除国防科技大学)38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
三、活动安排
1、工作启动。2011年9月下旬,省委组织部和省选聘办召开“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工作座谈会,邀请“985工程”高校学生就业工作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来江苏座谈、考察,签订《“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工作意向协议》。各市与“985工程”高校对接,制定毕业生赴农村实践活动方案。
2、宣传推介。9月下旬至10月,“985工程”高校协助江苏做好“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宣传工作,引导志愿到农村基层锻炼成长的优秀毕业生报名参加活动。省选聘办牵头组织有关市深入高校宣传我省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政策,以及差别化培养、多元化发展取得的成效,各市加强与“985工程”高校的沟通联系,吸引优秀毕业生到本地区实践。
3、学校推荐。11月至12月,根据《“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工作意向协议》,采取个人报名、院系推荐、学校审核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提供个人表现情况。
4、驻村实习。2012年3月,举行“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工作启动仪式。各市建立一批“985工程”高校大学生村官实习基地,省委组织部和省选聘办会同有关市根据毕业生意向,安排他们到基地开展驻村实习,一般为1个月左右。参加驻村实习的毕业生交通、餐饮、住宿等费用由各市承担,具体方案由各市制定。
5、组织考察。对驻村实习中表现优秀、本人愿意、基层需要、群众认可的优秀毕业生,省选聘办牵头组织考察组深入高校,采取与院系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及同学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了解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在校实际表现及到村任职志向等。
6、确定人选。2012年4月中旬,对考察合格的,择优选拔进大学生村官队伍。经市委研究、省选聘办审批、体检、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
四、推荐条件
参加实践活动的对象为“985工程”高校30岁以下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学生干部。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
(4)身体健康。男生不少于推荐人数的50%,同等条件下回原籍任职的优先,本地紧缺专业优先。
五、政策措施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3、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4、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5、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8、按照人均2000元标准,为任职高校毕业生安排一次性安置经费补助,用于购置生活用品。
9、省级设立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创业引导资金,实施创业富民 阳光育才再担保服务工程,为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村官提供创业贷款再担保服务,支持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富民。
10、选聘到苏北地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符合《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度苏北发展急需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苏人才办〔2011〕15号)规定条件的,按学士、硕士、博士两年内分别给予不高于4万元、6万元和8万元补助。
11、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服务。
各市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优惠政策待遇。
六、组织领导
“江苏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工作在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进行。省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工作方案,统一选聘标准条件,统一安排时间进度,并负责综合协调、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省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落实选聘政策待遇,认真做好选聘服务和保障。省教育厅做好与“985工程”高校的对接、毕业生派遣等工作,省人社厅指导做好协议签订、协助做好录用手续办理等工作,省委宣传部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有利于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高校认真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引导更多优秀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动员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各市积极组织实施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驻点实践、组织考察,以及到村后的跟踪培养使用等工作,确保选得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
为贯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岗位、通用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统一公开招聘的岗位为省属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除涉密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指事业单位中除单位领导干部岗位以外的其他管理岗位。
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八级以下的法律、英语、计算机、经济,以及不限专业等类别的专业技术岗位(教师岗位除外)。经济类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会计岗位、审计岗位、统计岗位和其他经济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事业单位中岗位等级在三级(高级工)及以下的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见《江苏省2013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时间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应聘科级(管理岗位七级和八级)管理岗位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2013年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应聘时按社会人员报名;
7、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级、六级要求的岗位时,不需提供英语四级、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正常报名应聘。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单位)组织。
(二)统一笔试
1、科目
管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含其他经济类)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工勤技能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参加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非通用类(即岗位表中的“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13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3年12月7日。
《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0-10:30。
笔试地点:本次考试在南京、徐州、苏州、泰州均设有考点,应聘人员可以在报名时任选一地点参加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在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人选。
2、招聘部门(单位)将在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前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人选。
3、招聘部门(单位)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除岗位表中特殊说明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统一笔试成绩、招聘部门(单位)的面试(专业测试、技能操作)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10月30日09:00-11月4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10月30日09:00-11月5日16:00;
3、缴费确认时间:2013年10月30日09:00-11月6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在参加考试后,于2013年12月9-1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12月4-6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236085。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13年11月7日9:00-16:00登陆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相关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六、招聘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025-83314795、025-83236075、025-83236078
招聘技术咨询:025-83236085
招聘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招聘岗位表
七、招聘工作监督
省纪委、省监察厅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监察室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36009
八、招聘工作举报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江苏省2013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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