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暂缓要带上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暂缓就业协议书遗失,先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个遗失证明 ,然后再办理取消。
要明确档案的用处结合自己自身的需求进行档案要放那边而确定取消暂缓。主要有三个可能:
1、取消了回生源地。取消方法:直接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

2、转往国有单位或由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取消方法:向单位申请接收,然后再拿公司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去办理;
3、进了私营或民营企业。取消办法:先向人才市场申请挂靠,然后再拿接收函和暂缓就业协议书去办理。
毕业生申请暂缓就业和取消暂缓就业程序
一、申请暂缓就业的程序
1、时间:毕业当年5月14日-5月31日
2、办理程序:
(1)填写《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表》交所在系部;
(2)经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各系部于6月7日前通过网络上报就业方案并将《暂缓就业毕业生汇总表》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上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指导中心)审批;
(3)经批准的同学于6月25日左右到所在系部签订一式三份的《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下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和一式二份的《暂缓就业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协议书由学生自己保留一份;
(4)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将于7月由就业指导中心移交到省就业指导中心。
二、取消暂缓就业程序
1、时间:当年8月—次年6月每周周二、周五;寒暑假期间每周周二上午。
2、办理程序:
(1)由学生本人填写《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同意;
(2)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取消暂缓就业申请表》,到就业指导中心出具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证明。
(3)学生本人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和学校开具的证明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领取《就业报到证》。
(4)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周二、周四上午);
(5)办理完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学生党(团)员,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党办(团委)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6)取消暂缓就业学生的档案,将由省就业指导中心在取消暂缓后五个工作日内,交机要局转递到报到证上的报到单位。(咨询电话:020-37628469)。
三、暂缓就业期满的处理办法
暂缓就业期满仍未落实单位的学生,按照《暂缓就业协议书》规定,必须在暂缓期满后的十天内,由本人回学校按上述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期满不办理相关手续的,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把《报到证》统一发到学校,由学生本人在一个月内到就业指导中心领取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报到证》将由学生工作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出,如有逾期无法报到或遗失的,后果自负。
申请和取消暂缓就业,原则上应由学生本人办理,如确需由别人代办的,代办人需凭申请人的亲笔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有关部门办理。将以上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就业指导中心钟老师。
温馨提示
1、学生如果在5月20日前碰到以下几种情况建议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1) 参加公务员考试,已经通知被录用,但尚未收到用人单位的录用通知书;
(2) 参加专插本考试,已经知道被录取,但尚未收到报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3) 正式落实接收单位(单位解决人事档案及户口指标),已经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但仍未落实户口指标(人事局还未盖章)。
2、响应国家号召支援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山区和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请到就业指导中心咨询。
3、其他情况由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办理。
追问: 就业暂缓,我的档案是放在学校还是哪儿? 回答: 申请暂缓不就业是指毕业生离校后,户口暂时滞留在学校.这个政策是针对已经联系到接收单位但办理接收手续仍需一定时间的外省同学,避免同学们,尤其是跨省区就业的同学为了办理就业手续而耗费更多的时间与金钱。本省生源的毕业生则享受择业政策。 追问: 请问暂缓就业有什么好处,又有什么不好的?我毕业是学校是湖南省的,我也是湖南的。 回答: 好处还是很多的,应届的毕业生社会经验不足,往往第一份工作是否适合自己都不知道就去做了,一般做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要跳槽。另外比较正规及待遇比较好的单位一般都不会招聘应届的毕业生,相对来说毕业生去的单位和公司多为私营或者其他单位,待遇和福利都不是很能保证的,申请暂缓就业后可以暂时将档案挂在学校名下,如果单位不是很正规的话,档案的保管就很成问题,也可以为自己以后跳槽方便转移档案。缺点当然也有,如果能找到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等正规单位工作的话,你办了暂缓就业在转移档案办理社保的时候手续会麻烦一点,因为要单位开证明到学校取消暂缓就业,这个还要自己本人去跑。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2002年国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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