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员工实施考勤与加班管理经验

 2024-12-26 13:03:01  阅读 452  评论 0

摘要: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亦或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住人,才能办成事,办成事,于公才能有成绩,于私才会有效益。如何才能管住人、管好人?考勤管理制度就必不可少,用制度管人最简单,也最有效。我们都知道,考勤管理是人力资源日常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主要用于全面客观地

不管是国企,还是私企,亦或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管住人,才能办成事,办成事,于公才能有成绩,于私才会有效益。如何才能管住人、管好人?考勤管理制度就必不可少,用制度管人最简单,也最有效。

我们都知道,考勤管理是人力资源日常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主要用于全面客观地反映和记录员工出勤、加班、出差、年休假、病假、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信息。考勤管理是HR薪酬专员日常的基础工作之一,考勤管理并不复杂,但却是HR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它也是薪酬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的基础,从小的方面反映出企业员工的工作状态,也是落实企业人性化管理的一个方面。

今天,和大家讨论一下,如何制定一套严格又明确,还极具操作性的考勤管理制度。

如何对员工实施考勤与加班管理经验

考勤管理都包括什么?

开篇已经简述了考勤管理的基本作用。那么,考勤管理都应该"考"些什么内容呢?

一般情况下,考勤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十项内容:即工作时间、正常出勤管理、外出管理、出差管理、加班管理、非正常出勤、请假程序、请假流程、主要假期类型、考勤管理的统计汇总。

以上内容可以说涵盖了考勤的方方面面、角角落落,适合绝大部分用人单位的管理实践。

考勤管理应该如何执行呢?

上面说到,考勤管理主要包括十方面内容,也就是考勤的十个维度。做好这十个维度,考勤工作基本就实现了科学、合理、有效的目标。

第一个维度:工作时间

既然要考勤,就要首先明确国家规定的哪个时间段是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一般分为标准工作时间、不定时工作时间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三种。

标准工作时间,也就是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即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

每月工作数量=(365天-假日104天-节日11天)÷12月=20.83个工作日,所以在计算月工资时,应以"月工资额÷20.83×实际出勤日)来计算。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是时,工作日的计算不减节日11天,即每月工作日数量=(365天-假日104天)÷12月=21.75个工作日。

现在多数的私营公司企业执行的"朝九晚五"的工作时间制度,也就是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中间休息1小时,而且这休息的1小时也列入8小时工作时间内。据说一些省级的行政和事业单位也是执行的这样的上班时间,小编着实嫉妒羡慕啊。在广大的基层地区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都是执行的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中午休息两小时,是实实在在的工作时间8小时。

另外,有些企业为了体现人性化管理,避免上下班高峰拥堵,采取了具有一定弹性的工作时间,例如工作时间仍为8小时/天,但上班时间为8:00—10:00,根据上班时间后延8小时即为下班时间。

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

它主要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员工的工作时间的情况。

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员工,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但企业应采取用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实行不定时工作时间的人员不执行有关加班工资的规定,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是对于某些从事特殊工种的员工,由于其工作具有连续性或季节性,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也就是平均每天8小时、平均每周40小时的标准。

工作时间要按照不同人员的工作属性确定,也可以实行人性化的弹性工作时间。但是,如何既保证人性化管理又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与质量是考勤管理的难点。

第二个维度:正常出勤

员工在工作日按规定的工作时间正常上班及经审批外出执行公务、出差等均为正常出勤。出勤应以0.5天为最小考勤单位。原则上要求出勤期间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办理私人事务。

企业会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出勤记录的方式一般分为打卡机或门禁刷卡、指纹考勤及签到等几种。原则上要求员工下工作日上班、下班、中途因公务外出时均需进行考勤记录。

正常考勤的方式可参考下表:

第三个维度:外出管理

员工经常会因工外出,由于因公外出不仅会涉及企业支出费用(如外出交通、外出餐费、招待费用等),还会涉及管理责任问题(如工伤、意外伤害等),所以一般企业都应当加强员工的外出管理。

为此,必须明确工作原则,讲明工作底线:员工因工外出需要提前一天提交经部门经理批准的《考勤制度执行补充说明表》,此表后补无效。未按时提交按旷工处理。凡在正常工作时间因工外出人员,除提交《考勤制度执行补充说明表》外,还需在考勤管理员处进行外出登记备案,备案需登记外出时间、去向、事由及批准人。外出未报部门审批并备案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个维度:出差管理

出差其实属于外出的一部分,但时间更长、路途更远,地点也更具随机性,风险也相对更大,同样要明确工作原则。

凡出差的员工,在出差之前必须向其直属上级明确出差的工作目标及达到目标所需的形成安排和费用支出,填写相关表格提交得到审核。

在出差申请得到批准后,员工凭《出差申请表》支取差旅借支款,借款后将批准的《出差申请表》报考勤员备案。在外出差期间必须如实记录每天的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费用花销情况,填写《差旅日志表》,并及时与直属上级沟通和联系,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原则上,出差不得超过《出差审批表》规定的期限,超出期限一律按事假计算。如确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直属上级提出申请,经直属上级许可后,方可延期。

返回公司后,员工将《差旅日志表》与报销票据一起提交至直属上级处,直属上级对于员工出差是否达到目标、实际行程安排是否合理、实际费用支出是否合理等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根据财务相关规定审核报销票据、签署报销单,之后员工可到财务部门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同时,考勤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实际出差情况进行记录。

第五个维度:加班管理

加班即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延长工作时间。

在现今的企业公司,加班可以说已经成为了常态。由于加班会增加人工成本(按不同的标准支付1.5倍、2倍和3倍工资),所以对于加班要加强管理。这也是现在一些大型公司要实行了"996"工作制的原因,其实就是变相把加班时间纳入了正常上班时间。

加班申请要遵循:员工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并得到审批后方可加班。员工或加班安排人员须在加班前提前提出申请,填写加班申请表。

第六个维度:其他非正常出勤管理

除了正常出勤、外出、出差、加班等,还避免不了一些特殊状况。

迟到、早退:每工作日晚于到岗时间的员工视为迟到,每工作日早于离岗时间视为早退。为了避免员工迟到和早退行为,一般对迟到早退行为实行扣款惩罚。

旷工:旷工是指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或未准假而私自离岗,以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未办理续假等行为。为了避免员工的旷工行为,一般对旷工进行扣款惩罚,如旷工一天扣罚三天日薪等。此外,旷工也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纪行为,必须针对连续旷工进行惩罚,而且要与解除劳动合同联系在一起。

其他:企业一些身份较为特殊的员工,包括兼职员工、实习学生、临时工作人员等,他们的考勤与正常员工的考勤一般会有些不同。

第七个维度:请假程序

人事管理中,员工的请假是不可避免的。对于请假的管理要把握好"度",不可过于宽松,要不可过于严苛。

企业在规定请假程序时,需要明确请假的类型,例如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福利假等。另外,要求员工在请假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假期种类及期限请具有相关权限的负责人审批通过后,方可休假。

对于请假时间,原则上除因患急症或突发紧急事件无法提前办理休假手续的情况外,其他情况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假期提前结束,员工需办理销假手续。如实际休假时间超出《请假申请单》的期限,员工须再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休假。

一般来说,企业会根据员工请假类型和长度来设定一定的审批权限。

第八个维度:请假流程

请假的具体流程可遵照下图执行:

第九个维度:主要假期类型

假期可以分为两大类:带薪假和不带薪价。具体分类如下:

不带薪:事假、病假

带薪:婚假、产假、丧假、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

强调一点:休假是考勤管理中的一个关键环节,企业要有详细的规定,从休假的申请、审批权限、审批流程到记录,必须要清楚、明确、完整。

第十个维度:考勤管理的统计汇总

不管是如何科学合理的考勤制度,最终汇总才能真正发挥考勤制度的作用,实现对员工队伍的管理和掌控。考勤统计是对考勤的整体记录,同时形成了薪酬的基础数据,考勤统计要周期适当、记录清晰。

考勤的设置、统计以及考勤系统的维护工作一般由专人负责监督及管理。

考勤数据的确认一般采用统一管理与部门管理双向负责制。

考勤周期结束后会生成考勤原始记录,对于员工考勤异常的情况进行正常记录,再结合外出登记、请休假等进行确认与调整,进而形成考勤周期的考勤汇总,可以以此作为考勤扣款依据。

劳动法中对员工上下班时间有什么样的规定

我们可以了解到劳动法对标准工时作出了相关规定,996工作制应当是违反劳动法的,所以确实应该出规章制度管制996工作制。996工作制是员工从早上9点工作到晚上9点, 每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即扣除午饭晚饭休息时间,员工每天工作10小时,每周工作60 小时。这种严重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时间。企业应如何支付加班工资1、不定时工作制:每周工作超40小时,单位需支付加班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第41条规定的日延长时间标准和月延长时间标准的限制。员工每一个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但总体工作时间若超出了《劳动法》所规定的每周工作40小时(每个月不超过166。64小时)工作时间的约定,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可以任意安排职工工作,而违背《劳动法》中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安排职工的工作,员工总体工作时间超过了《劳动法》规定的每周40小时,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另外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如果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平均每天原则上工作8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2、超法定总工时:单位支付加班费,不低于工资150%。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制,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是以天为单位,而以周、月、季、年为单位。也就是说,在一个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员工在公休日工作,单位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资。如果在该周期内职工的工作总工时超过总的法定标准时间,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费;同时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算加班,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单位无论采用哪种工时制,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单位都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有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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