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伍安置人员怎么办

 2024-12-26 13:36:01  阅读 920  评论 0

摘要:对于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应继续聘用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且要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过渡衔接工作。对继续留用的原事业编制人员,转制单位与其终止原聘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其中,对在转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除本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

对于转企改制的事业单位

原则上应继续聘用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且要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的过渡衔接工作。

对继续留用的原事业编制人员,转制单位与其终止原聘用合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其中,对在转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除本人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转制单位应当依法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在原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转制后企业的工作年限。

事业单位改革后退伍安置人员怎么办

而经协商后,原事业编制人员想离开的,转制单位应与其签订解除聘用合同协议,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011年颁布实施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之规定。

其中,第三十六条规定:

1、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2、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3、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扩展资料

人员分流

本次事业单位改革涉及到的在编人员,可以按以下途径进行分流。

(一)退休

按照国家退休政策,凡在2006年12月31日之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

(二)因病或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

符合《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有关因病、工伤提前退休或退职条件规定的人员,经批准可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手续。

(三)提前退休

截至2006年12月31日,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再聘用。

(四)辞职

凡自愿辞去公职且自谋职业者,经批准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一次性经济补偿按其在本事业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助一个月的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本办法规定的本人月工资,按本人辞职前一个月的基本工资、物价补贴及住房补贴之和计算。 凡辞职后自谋职业人员自办企业的,享受我市国有企业人员下岗再就业扶持政策。

(五)辞退

在事业单位撤销、整合或核减编制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拒绝组织另行安排工作以及在事业单位转企过程中拒绝转入企业的人员,办理辞退手续,并按《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深府〔1994〕141号)规定的标准发放辞退费。

公安边防部队改制。公安边防部队不再列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

公安边防部队转到地方后,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将武警部队担负民事属性任务的黄金、森林、水电部队整体移交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并改编为非现役专业队伍,同时撤收武警部队海关执勤兵力,彻底理顺武警部队领导管理和指挥使用关系。

扩展资料:

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着眼全面落实党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武装力量的绝对领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的决定,按照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原则,将列武警部队序列、国务院部门领导管理的现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将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转隶武警部队。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与以往机构改革相比,此次改革方案具有许多新变化和新特点。

与以往改革更多地分别关注党政系统内部的机关、体制改革不同,这次机构改革是经过系统设计的全面改革,改革对象包括党、人大、政府、政协、司法、群团组织、事业单位、跨军地,中央和地方各层级机构。

改革内容除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外,还包括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统筹党政军群机构改革、合理设置地方机构、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和加强党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领导等。

人民网——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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