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2024-12-26 15:06:01  阅读 1008  评论 0

摘要:广大考生朋友: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考试组织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朋友知悉、遵守并执行考试疫情防控规定。一、考前每日扫码申报健康信息

广大考生朋友: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考试组织实施,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朋友知悉、遵守并执行考试疫情防控规定。

一、考前每日扫码申报健康信息

2022年下半年青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

10月17日至28日,考生须用个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每日申报个人健康信息,请广大考生务必真实、准确填报健康信息,因不报、谎报、瞒报等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操作流程:

1.授权登录。考生首次扫码或直接访问时,须进行授权登录。扫码进入后点击立即登录,点击勾选已阅读并接受《隐私政策》和《在线服务协议》后,随后点击允许进行授权登录。

2.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登录成功后,考生应如实填写申报健康信息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中,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填写,以字母X结尾的身份证号码,字母X应大写;必须上传考生当前所在省份的健康码;当前所在地为系统自动获取,考生点击获取定位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允许,系统会自动获取考生当前所在地,如遇定位失败,请退出页面后重新授权并进行定位。

3.点击提交。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信息,上报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已提交。当日提交成功后,如发现信息填报有误,可点击再填写一份进行重复提交,系统将记录考生当日最后一次提交的记录。次日进行健康申报时点击再填写一份,按以上操作步骤填写上报即可。

二、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防疫评估材料核验等疫情检测和入场身份校验、违禁物品清查等工作。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考试全程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提供以下材料(简称:两证、一卡、一码、一书、一报告),每场次考试均需提供。

1.两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2.一卡: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

3.一码:考前一天内显示未见异常的青海信康码,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

4.一书:《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考试前一天打印、签字(详见附件1)。

5.一报告:须全员提供青海省内医疗机构出具的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一卡显示到达和途经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医疗机构或社区签发的解除医学隔离观察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复印件须本人签字。一卡一码一报告可合并至一页打印,并签字(详见附件2)。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

三、严格落实属地化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考生须加强日常个人防护,提前了解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并随时关注考区疫情变化。考前7天个人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的须主动向所在考区报备。各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咨询方式详见附件3。

(一)来青返青考生。请严格遵守我省和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抵青前24小时内通过来青返青报备系统进行在线报备,凡不如实报备行程,或谎报、漏报、迟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考生可通过登陆健康青海或信用青海微信公众号,查找来青返青报备系统。根据我省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通知要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青人员须进行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来青人员需落实三天两检措施。

(二)省内报名考生。请及时了解掌握省内及属地防疫交通管制变化情况,随时关注我院后续发布的温馨提示和各考区有关通知。前期因疫情防控,目前在异地需跨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提前做好返回考区参加考试的准备工作,并按属地要求落实好报备、居家隔离等防疫管理要求。

(三)高校在校考生。请及时了解所在院校返校相关通知,按学校要求返校备考。省外来青返校考生和省内跨区返校考生按上述要求执行。

(四)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1.考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2.在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的涉疫风险人员;

3.被判定为新冠病毒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

4.不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谎报、瞒报个人健康信息,与本人实际健康信息不符的;

5.考试前信康码、行程码仍异常的;

6.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的;

7.考前7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

8.防疫评估材料不齐全的。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结束后请及时关注我院发布的退费公告,按要求申请办理退费和合格成绩延期等事宜。

附件:

1.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

11

2.考生个人防疫评估材料样本

3.青海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疫情防控及考务咨询方式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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