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同盟会的机关报是民报。1905年8月20日,中国同盟会在东京召开成立大会,大会通过孙中山起草的《同盟会宣言》和《同盟会对外宣言》以及黄兴起草的会章。大会又通过以《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作为同盟会的机关报,后改名为《民报》。
1、本会定名为"中国同盟会",设本部于东京,设支部于各地。

3、凡愿入会者,须遵守本会定章,立盟书,缴入会捐一元,发给会员凭据。
4、凡各地会员盟书,均须交至本会收存。5、凡国人所立各会党,其宗旨与本会相同,愿联为一体者,概认为同盟会会员,各激入会捐一元,一律发给会员凭据。
6、凡会员皆有实行本会宗旨,扩充势力,介绍同志之责任。7、凡会员皆得选举、被选举为总理及议员及各地分会长;被指任为执行部职员及支部部长。
8、本会设总理一人,由全体会员投票公举,四年更选一次;但得连举连任。9、总理对于会外有代表本会之权,对于会内有执行事务之权,节制执行部各员,得提议于议会,并批驳议案。
10、执行部设庶务、内务、外务、书记、会计、调查六科。庶务、内务、会计,每科职员各一人;书记科职员无定数;调查科设科长一人,科员无定数。各科职员均由总理指任,并分配其权限;但调查员,由总理与该科长指任。11、议事部议员由全体会员投票公举,以三十人为限,每年公举一次。
12、议事部有议本会规则之权。13、凡选举总理及议员,以本部当地为选举区。
14、凡在本部当地之会员,有担任本部经费之责。15、本部当地之会员得按省设立分会,公举会长;但须受本部之统辖。
16、本会支部于国内分五部,国外分四部,皆直接受本部之统辖。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中国同盟会的机关报是什么】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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