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

 2025-01-18 01:57:01  阅读 820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试 行)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四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转专业:

(一)经学校考核认可,学生确有专长,或学生持有创新创业类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

(二)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

(三)因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

(四)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业的,学校优先考虑。

第二十六条 学生转专业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通过了原录取专业已开设的必修课的考试。

第二十七条下列情况之一,不接受转专业申请:

(一)参加高考文科考试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高考理科考生专业者;

(二)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学生申请转入普通类专业者;普通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者;

(三)入学未满1年者;在校就读1年(不含1年)以上者;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学生所在专业为招生时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学校有明确限制的专业;

(五)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第二十八条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急需调整专业的,将面向全校学生公开征招,并为通过考核的学生调整专业。这类学生原则上应首先满足第五条、第六条要求。

第二十九条 放宽休学创业或退役复学学生转专业限制。学生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经本人自愿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学校其他专业学习。

第三十条 学校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转专业工作;学生处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协调;各系部负责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三十一条 为保障各专业协调发展,转专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年级本专业招生计划总人数的5%。

第三十二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学生应在入学每学年末、放寒假之前,将转专业相关申请资料提交各系部,各系部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审查,并将初审结果进行公示,同时上报学生处审核;

(二)每学年秋季学期第一周,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处审核上报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研究,确定最终名单结果,并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处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备案,并做好学生学籍异动、转出、转入工作;

(四)学生申请转专业后,如需要撤销转专业申请,应在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前提出。

第三十三条 转专业学生的培养方案、学习年限、学费标准按转入专业执行

第三十四条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学习或者不适应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三十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教育部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二)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三)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四)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五)依据定向、委托培养协议或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三十六条学生因本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由自治区教育厅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十七条 转学程序:

(一)外校学生申请转入本校的,应当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在满足转学条件的前提下,经相关专业所在系部考核合格、学生处审核同意的,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二)本校学生申请转出的,应当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同时提供拟转入学校同意接收的书面文件,经学生处审核同意,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对拟同意转学的学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准予转学。

第三十八条 申请转学学生应准备以下相关材料:

(一)宁夏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备案表。

(二)学生转学申请书。

(三)学生在校期间表现鉴定。

(四)学生每学期成绩单。

(五)学生录取花名册。

(六)拟转入专业当年录取花名册。

(七)相关证明材料:因病转学的,出具学校指定二级甲等医院的检查证明;因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转学的,出具特殊困难、特别需要证明材料。

(八)转出学校的公示情况及结果。

(九)拟转入学校的公示情况及结果。

第三十九条 对转入本校的学生,在其手续完成后 3 个月内,由学校将转学材料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第四十条 对转入、转出本校的学生,学生处负责做好学生学籍异动工作。

第四十一条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四十二条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在原学校获得学分的课程,按照本校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由相关系、部负责认定。

第四十三条 申请转学的学生,尚未办妥有关手续前,应在原学校继续学习。

宁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排名
学校数
位次比
专业星级
1早期教育5925.43%4★
2学前教育6037016.22%4★
3音乐教育4511738.46%3★
4英语教育4811741.03%3★
5科学教育122352.17%2★
6美术教育5510353.4%2★
7小学教育921326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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