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
第三章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九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院其它专业学习者;
(三)经学院认可,学生确有某种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专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二)跨录取批次的学生;
(三)文科类专业向理科类专业转入的学生;
(四)艺体类专业与非艺体类专业互转的情形;
(五)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
(六)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
(七)已达到退学程度的学生;
(八)已转过专业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为保证学院教学资源的有效利用,各系部准许申请转专业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年级学生总数的5%,艺术类专业一般控制在2%以内。
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特殊情况经批准可转入低一年级。
第二十二条转专业的办理
(一)每学年办理一次学生转专业考核。
接收系应当于每年三月将本部门能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条件及考核时间、地点、科目,报学院审查备案,由教务处统一对外公布。
(二)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到拟接收系报名,参加接收系组织的转专业考核。
(三)接收系应将拟接收转入学生的名单及申请表及时送交教务处审批。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下学年开学前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已办理手续者,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四)学生原所在系学籍管理人员将学生学籍表原件于新学年注册前交给接收系,学生原所在系存复印件。
(五)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期末考试,如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属转入专业的必修课,须重新学习;不及格课程的学分数若达不到接受系的接收标准,则取消转专业资格;若达到退学规定者,应予以退学。
(六)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全部记入成绩档案,其相应的课程类别由接收院系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进行认定和转换。
第二十三条学生转学的条件
学生一般须在本院完成学业,因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学。其中患病学生需提供经转出学校、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特殊困难一般指因家庭有特殊情况,确需学生本人就近照顾的,由学生提出申请,学生生源地所在村社、乡镇或社区、街道审核确认。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高考分数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在该生生源地相应年份高考录取最低分数的;
3.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4.通过定向就业、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5.未通过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未使用高考成绩录取入学的(含保送生、单独考试招生、专升本、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等);
6.拟转入学校与转出学校在我市主城九区(渝中区、南岸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大渡口区、巴南区、北碚区)或主城九区以外同一区县的;
7.跨学科门类的;
8.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四条学生转学的办理
(一)每学期期末起,至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止为转学申请受理时限。
(二)转学确认程序:
1. 学生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转出学校受理、审核,对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认真核实,并依据核实情况,予以处理。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将同意转学学生相关材料寄送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2. 拟转入学校审核转学学生相关条件及证明材料,经学校招生委员会或招生监督部门同意,系、院两级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拟转学学生名单、表决情况如实记入会议纪要,对拟同意转学的,按规定,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院长签署接收函,或在转学确认表上签署接收意见;对不同意转学的,书面回复转出学校,由转出学校告知学生,并做好相关教育引导工作。
3. 重庆市内高校间的转学,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将转学学生相关材料报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经其同意备案确认的,转出、转入学校即可办理转学相关手续。对跨省(市)转学的,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出学校将转学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所在地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同意备案确认的,由转出学校所在地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转学学生相关材料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同意备案确认的,转出、转入学校即可办理转学相关手续。转学相关材料一式四份,转入、转出学校及所在地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第二十五条学生转学后,其原来所修读的课程成绩是否有效,由转入学校认定。
第二十六条严禁在办结相关手续前,转学转专业学生到转入学校或转入专业“借读”。
全国高等艺术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公共文化与管理服务、艺术设计
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戏曲表演(川剧)、戏曲表演(秀山花灯)
市级重点骨干专业:舞蹈表演、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市级高水平专业群: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群
市级双基地:新闻采编与制作、传播与策划、旅游管理、导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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