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

 2025-01-19 16:42:02  阅读 579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

学籍异动与信息变更

第十五条 学生学籍异动包括转学、转专业、留级、休学、注销、复学及退学。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转专业或休学。

第十六条 学生因户籍迁移、家庭搬迁或个人意愿等原因可以申请转学。转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学校同意,再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省内转学的,由转入、转出学校分别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设区市转学的还需报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跨省转学的,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和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中等职业学校之间的省内转学在全国中职学生系统核办,跨省转学的需办理书面申请和审核等手续后,在全国中职学生系统办理。由普通高中转入中等职业学校,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职学生系统核办。

在学校学习未满一学期的,不予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可以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但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后的学习时间不得少于1年半。

学生在中等职业学校之间转学的,转学前的专业、学制、学习形式应与转学后专业、学制、学习形式保持一致,如转学后专业进行更改还需满足转专业的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学校批准,可以转专业:

1.学生确有某一方面特长或兴趣爱好,转专业后有利于学生就业或长远发展;

2.学生存在某一方面生理缺陷或患有某种疾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不宜在原专业学习,可以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学生留级或休学,复学时原专业已停止招生。

跨专业类别转专业,原则上在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同专业类别转专业原则上在二年级第一学期结束前办理。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专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可准予休学:

1. 学生因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教学时间的三分之一者;

2. 学生依法服兵役者;

3. 学生已入学一年或完成总学分的三分之一,符合行业从业年龄要求,参加社会创业、就业实践活动者。

学生休学期限、次数由学校规定。因依法服兵役而休学,休学期限与其服役期限相当。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学生休学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年或学期开学前一个月向学校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生复学后原则上随原专业的相应年级学习,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转入其他专业的相应年级学习。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须持县级及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并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二十条 学生退学由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可办理退学手续。学生退学后,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可做退学处理:

1.休学期满无特殊情况两周内未办理复学手续;

2.连续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

3.一学期旷课累计达90课时以上;

4.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

第二十一条 学生非正常死亡,学校应当及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死亡、失踪的学生,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部门出示的证明材料,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已经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的修改均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福建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电力技术类专科
2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重点学科热能与发电工程类专科
3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重点学科新能源发电工程类专科
4供用电技术省级特色专业电力技术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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