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公示期限为2020年10月26日—2020年10月30日(5个工作日)。
王科明,男,汉族,1972年10月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入党,黑龙江大学行政管理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抚远市委常委、政府副市长、三级调研员,拟任市直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
王瀚庆,男,汉族,1984年10月生,2007年8月参加工作,2006年12月入党,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毕业,现任市政府办公室一科科长,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

代启飞,男,汉族,1980年10月生,2003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6月入党,吉林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行政审批)科科长,拟任市直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伞国林,男,汉族,1967年5月生,1988年5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入党,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同江市八岔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工作),拟任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刘忠臣,男,汉族,1972年2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入党,北京工业大学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科长,拟任市直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曲松涛,男,汉族,1970年7月生,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入党,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现任市郊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拟任市直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
闫宏光,男,汉族,1976年1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4月入党,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现任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拟任市直群团组织副处级领导职务。
李旭冉,男,汉族,1980年2月生,2004年3月参加工作,2005年5月入党,佳木斯大学美术学专业大学毕业,现任市纪委监委副处长级干部(信访室主任),拟任县(市)区党委常委。
李 宏,女,汉族,1966年9月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入党,省行政学院法律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拟推荐为市人大机关专委会主任委员候选人。
李 晨,男,汉族,1977年5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入党,省社会科学院职工大学法律事务专业在职大专毕业,现任市政府办公室二科科长,拟任市直群团组织副处级领导职务。
李源秋,男,汉族,1978年6月生,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6月入党,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毕业,现任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杨国梁,男,汉族,1979年8月生,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5月入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桦川县横头山镇党委书记、一级主任科员,拟推荐为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副职人选。
杨艳飞,女,汉族,1974年10月生,1991年5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黑龙江大学行政管理学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市司法局政治处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领导职务。
陈兆勇,男,汉族,1973年10月生,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入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拟任市人大机关正处级领导职务。
周 俊,男,汉族,1968年6月生,1988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6月入党,省行政学院人事管理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拟任市直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
周洪彬,男,汉族,1979年9月生,1998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入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市东风区政府党组成员、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拟推荐为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副职人选。
晋文红,男,汉族,1969年3月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月入党,黑龙江大学经济法专业大学毕业,现任市法院三级高级法官,拟推荐为市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副职人选。
郭 强,男,汉族,1966年3月生,1989年9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东北林业大学道路桥梁专业大学毕业,现任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拟任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高文军,女,汉族,1966年6月生,1983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入党,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现任市政协经济委副主任、三级调研员,拟推荐为市政协机关专委会主任候选人。
韩文辉,男,汉族,1964年10月生,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0月入党,佳木斯工学院农业机械专业大学毕业,现任汤原县发改局局长、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拟推荐为县(市)区人大领导班子副职候选人。
对上述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举报电话:0454-12380
通讯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6号市行政中心1号楼822室
邮政编码:154000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24日
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介绍如下
申请人需满足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异,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应根据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以“思想品德”、“社会工作”、“学习成绩”和“学术成果”等为依据,要求研究生期间各学期思想评定等级均为“优秀”或“良好”。
申请人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申请本年度国家奖学金。
1.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资料弄虚作假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未完成课程学习者或有补考成绩者;
4.超过规定学制者;
5.受到处分者;
6.无故不按时报到注册者;
7.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者;
8.有违法违纪行为者;
9.休学期间;
10.其它不具备申请条件者。
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由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人员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科学研究成果及成绩单,并向土木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如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者,再次申请时学术业绩自上次获奖以后时间开始计算。
2.?学科核实情况
由研究生本人将申请材料上交至本学科,由学科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并由学科负责人在推荐的学生名单上签字确认后上报至学院。
3.土木工程学院初评
土木工程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进行初评。评审结果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送交党委学生工作部。
4.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确定获奖人员并进行公示。
第七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成
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委会组成人员由土木工程学院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行政管理人员及研究生代表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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