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学工作,维护教育公平和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当在我校完成学业。因患病或生理缺陷,经二级甲等以上医疗单位检查证明无法在本校学习的,或者确有某种特殊困难、特别需要,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或者不适应本校学习要求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一)新生未报到入学、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跨学科类别(艺术类与非艺术专业、体育类与非体育类专业)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形式招生(中职升高职、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等)的;
(六)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七)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八)二次转学的。
(九)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录取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十)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学生因学校培养条件改变等非本人原因需要转学的,学校应当出具证明,由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转学到同层次学校。
第三条 学生转学,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学生本人转学书面申请;
(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学生处网站下载专区);
(三)转出学校提供的载有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
(四)转学学生在校期间已学课程成绩单(包括学籍变动情况);
(五)与转学理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
1.因患病转学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
2.如“确有特殊困难”转学,应提交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 (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部门印章)。
第四条 学生转学程序
(一)本校学生转出办理程序:
1.学生本人转学申请,经学校签署意见,将申请及上述转学材料报学生处核查。
2.经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后,属省内转学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办理转学(转出)相关事宜;属省际转学的由转出、转入学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再由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办理转学(转出)相关事宜。
(二)外校学生转入办理程序:
1.学生处审核学生转学材料,对于符合转学条件者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决定;
2.同意转入的学生,属省内转学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上办理转学(转入)相关事宜;属省际转学的由转出、转入学校所在地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学校对转学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转学办理时间:
学校办理时间为每年的6月或12月,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五条 转学后成绩认定
对于从外校转入我校的学生,根据其原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直接认定相应课程成绩,若有未修课程则需参加重修。
第六条 在学校校园网对拟转学学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转出、拟转入学校和专业名称,入学年份,录取分数,转学理由等)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 序号 | 院(系) | 专业名称 |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设计与制造 |
| 2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
| 3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
| 4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
| 5 |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 |
| 6 |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 |
| 7 | 电气工程院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 8 | 供用电技术 | |
| 9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 10 | 通信技术 | |
| 11 | 汽车电子技术 | |
| 12 | 工商管理学院 | 商务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 |
| 13 | 会计 | |
| 14 | 连锁经营管理 | |
| 15 | 物流管理 | |
| 16 | 市场营销 | |
| 17 | 电子商务 | |
| 18 | 证券与期货 | |
| 19 | 投资与理财 | |
| 20 | 证券投资与管理 | |
| 21 | 旅游艺术学院 | 旅游管理 |
| 22 | 酒店管理 | |
| 23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
| 24 | 摄影与摄像艺术 | |
| 25 | 文秘(速记与速录) | |
| 26 | 文秘(档案管理信息化) | |
| 27 | 图形图像制作 | |
| 28 | 信息工程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 29 | 计算机信息管理(物联网智能项目管理) | |
| 3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 3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 32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
| 33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 |
| 34 | 软件技术 | |
| 35 | 外国语学院 | 商务英语(对外商业服务) |
| 36 | 应用英语 | |
| 37 | 应用日语 | |
| 38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 39 | 建筑工程管理 | |
| 40 | 工程造价 | |
| 41 | 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 | |
| 42 | 软件学院 | 城市轨道交通控制 |
| 4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
| 44 | 会计电算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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