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科技大学新生转专业

 2025-01-24 06:30:01  阅读 336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西安科技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西安科技大学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西安科技大学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

西安科技大学新生转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空间,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安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转专业工作遵循“学生自愿,双向选择”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西安科技大学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学生(不包含留学生,以下称学生)。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四条 学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入学一学年(两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含公共选修课)不低于3.00且满足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的;

(二)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线30分以上且入学一学年(两学期)内必修、主干课程无不及格的;

(三)国际交流学生在外校所学专业与本专业差异较大且学习时间在2年及以上的;

(四)学习期间确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五)留级、降级或复学后,原专业已取消招生的;

(六)因休学创业后复学,且创业内容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

(七)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且在退役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八)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的与转入专业密切相关的一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排名前两名)、国家级三等奖(排名第一名);二类科技竞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排名前两名)、国家级二等奖(排名第一名);

2.作为项目负责人获批并完成与转入专业密切相关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3.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转入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以署名第一名获得与转入专业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

(九)学生自身在学习上有特殊困难,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第五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二)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硕连读类、卓越计划类的;

(三)艺术类专业转非艺术类专业的;

(四)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的;

(五)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违纪)受到处分的;

(六)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七)属于毕业班的;

(八)应予退学的;

(九)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六条 各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应根据教学资源确定,原则上单个自然班人数不应超过35人,必要时经论证后可适度增加班级数量。

第七条 学生转入属大类招生的专业后,后续专业分流及管理工作由接收学院负责。

第三章 工作要求及办理程序

第八条 转专业工作要求: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二款规定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限定为本科一年级;

(二)符合第四条第八~九款规定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年级限定为本科一至三年级。

第九条 因第四条第一~二款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一年级第二学期开始申请转专业,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学生人数等情况,制定各专业的接收计划、条件及遴选方案(可含笔试、面试等环节)并报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学生公布;

(二)学生根据其个人情况和意愿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后报接收学院。接收学院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进行遴选,并在学院内公示遴选结果,公示期满将拟转专业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对拟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报主管校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教务处向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下发学籍变动通知。相关学院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及成绩等相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手续,并组织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条 因第四条第三~七款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每年6月份开始申请转专业,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所在学院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汇总学生信息后报接收学院;

(二)接收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复审;

(三)教务处对拟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报主管校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教务处向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下发学籍变动通知。相关学院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及成绩等相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手续,并组织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一条 因第四条第八~九款原因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每年6月份开始申请转专业,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经所在学院不少于3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任课教师和主管辅导员同意并给出充分理由,经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接收学院;

(二)接收学院对提出转专业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经不少于3名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签署意见,教学院长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复审;

(三)教务处对拟转专业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报主管校长审批,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满,教务处向转专业的学生所在学院下发学籍变动通知。相关学院为转专业学生办理学籍及成绩等相关材料的转出或接收手续,并组织学生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二条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原取得的课程学分仍然有效,原未取得学分的课程必须参加补考或重修。转专业学生是否需要补修其他课程由接收学院认定并报教务处。学生补修课程的方式分为跟班补修和自修两种方式,自修课程时应主动与任课老师沟通并协商课程的学习方案。补修课程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十三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时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且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安科技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西科办发〔2016〕124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安科技大学王牌重点专业

西安科技大学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安全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类本科
2建筑学重点学科建筑类本科
3土木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土木类本科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机械类本科
5通信工程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电子信息类本科
6地质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重点学科地质类本科
7采矿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矿业类本科
8测绘工程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测绘类本科
9自动化国家级特色专业自动化类本科
10资源勘查工程省级特色专业地质类本科
11化学工程与工艺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化工与制药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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