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研究生学费不调整

 2025-01-25 13:15:01  阅读 167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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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研究生院校详情介绍尽在网格研辅导,网格研辅导提供在职研究生院校最新介绍:各院校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认可度、口碑以及院校在职研究生课程班师资配备介绍: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在职研究生学习热门高校。北京师范大学近日公布了2010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明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250人左右。首都师范大学目前还没有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10年研究生学费暂不作调整。从2009年起,每个在校的非定向、自筹博士生每月可获得800元生活补助,一年发放10个月。学校还为所有自筹经费研究生统一上了医疗保险。对于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通过助学贷款、特困补助、设立“三助”岗位等多项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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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费用一年大概多少:以普通本科为例

学费一般是5000左右,5000×4年=20000(元)

北京师范大学2010年研究生学费不调整

住宿费一年大概是1000元左右,1000×4年=4000(元)

1年生活费:

早餐5元+中餐10元+晚餐8元=23(元),

23×30天=690(元)。

寒假+暑假是3个月,也即1年要上9个月学,

9×690=6210(元)。

4年生活费:6210×4=24840

合计:4年学费20000+4年住宿费4000+4年生活费24840=48840(元),约为5万元。

大学学费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高等学校收费管理,保障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由国家及企业、事业组织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

第四条 学费标准根据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不同地区、不同专业、不同层次学校的学费收费标准可以有所区别。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以下项目: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校办产业支出等非正常办学费用支出。

第五条 学费占年生均教育成本的比例和标准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共同作出原则规定。在现阶段,高等学校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25%。具体比例必须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分布调整到位。

第六条 学费标准的调整,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价上涨水平和居民收入平均增长水平提出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 农林、师范、体育、航海、民族专业等享受国家专业奖学金的高校学生免缴学费。

百度百科-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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