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简章12月24日至25日公布。
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医药相关行业工作满2年,已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通过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425分)以上,或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合格证书或笔试合格证书者,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前须先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除1005中医学、1006中西医结合外,我校其他专业和学科均不接收同等学力身份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招博士
一、招生专业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博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外籍博士研究生(以下称“全日制博士生”)和非全日制外籍博士研究生(以下称“兼读制博士生”)。一般采用汉语培养,部分课程与带教可用英语或日语。
招生专业可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名录》(附件1);专业概况见《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概况》(附件2)。学校要求申请者提前自行联系我校相关专业导师并于申请时将导师出具的《上海中医药大学导师接收外籍博士研究生意向表》(附件3)(获取意向表流程详见附件15)随同申请材料一起递交。申请者在申请时若无明确的导师意向,可由学校予以推荐。
二、学制
学制三年,最多可延长至五年完成。
三、申请资格
(一)
申请者应为外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
须具有医学或理学(药学)学科硕士学历学位;
(三)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我校长期合作单位推荐、具有较强学术能力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
申请者汉语水平需达到新HSK5级180分以上水平(以汉语为媒介完成中等和(或)高等教育者不作此要求),英语授课、日语授课专业对申请者汉语水平不作要求;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英语授课申请者TOEFL成绩不低于90分或IELTS成绩不低于6.5分。
(五)
非中医背景的申请者需要有医学或相关科学专业本科教育背景,并具有一定的中医学专业知识的自主学习能力和科研能力。
四、申请资料
(一)
《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
(二)
《上海中医药大学导师接收外籍博士研究生意向表》(附件3);
(三)
个人普通护照扫描件(护照须在递交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
6个月内的无边框免冠正面照(背景颜色为白色或蓝色,3.5*5.4厘米;像素:626*413,文件大小:
100-500K);
(五)
最高学历和(或)学位证明扫描件:申请者为毕业生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或)学位证书扫描件;申请者为在校学生的,须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扫描件。申请者是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证明的,如确有必要,须根据校方要求提交学历证明公证件的扫描件;申请者提供的学历证明是中英文以外文本的,须提交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扫描件。录取后所有学生须提供学历证明原件验证。
(六)
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课程)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提交由毕业所在学校签章的成绩单的扫描件;申请者是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证明的,如确有必要,须根据校方要求提交公证件的扫描件;申请者提供的成绩单是中英文以外文本的,须提交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扫描件。录取后所有学生须提供成绩单原件验证。
(七)
语言(汉语或英语)水平考试成绩扫描件:汉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HSK等级证书复印件(以汉语为媒介完成中等和(或)高等教育者无须提供);英语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供TOEFL或IELTS成绩证明(母语为英语者无须提供)。
(八)
申请全日制博士生需提供两位相关专业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扫描件(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申请兼读制博士生需提供三位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外籍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4)。《推荐书》用中文或英文撰写。
(九)
科研能力自述;
(十)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或发表过的论文全文;
(十一)
报名费的银行汇款凭证扫描件(报名费支付通过银行转账的,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申请者本人护照姓名、申请号;通过网上转账的,请保留支付成功的截屏,并在截屏画面上写明申请者本人护照姓名、申请号);
(十二)
经济担保证明(可提供银行存款证明,金额能涵盖在华学习期间的学费与生活费;或提供相关动产、不动产证明等);
(十三)
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与学校签署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十四)
以上申请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的申请材料无效。此外,学校可根据情况要求申请者提交补充材料。所有以上申请资料需根据在线申请的要求,务必准确在线填写并上传。在线申请的网址为http://apply.shutcm.edu.cn/。未做特别要求的材料可上传在“附加材料”一栏。
(十五)
申请者被录取后,来校报到时须携带有关材料原件以备核验。如被发现与申请时材料内容不符,则学校有权取消申请者的入学资格。
(十六)
中国政府奖学金和上海市政府奖学金申请者需递交《外国人体格检查表》(附件11)。申请者被录取后,来校报到时须携带健康证明(体检证明)原件以备核验;有慢性疾病的须事先告知,如有不确定是否可以入学的慢性疾病请在申请提交前和校方确认。
(十七)
因申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或材料受理后不被录取或学生自行放弃入学考试或报到等原因,报名费均不予退还。
博士不怎么难考,过英语关就行了。一般过线了总能读的。
叶老师的不用做实验(搞基础、文献的,不是科研型、临床型的),如果自己想做,就是自己选择课题的事情了。
选博导只有一个问题,就是要问清楚有没有之前的硕士生或者小老师报考,否则除非他们没过线,不然的话你很难竞争,因为一般就只招一个。
PS:我毕业后,上海中医大博士毕业有新规,要求一定要发SCI,所以很可能都得做实验。不过医史方向应该例外吧,具体去问问招生办。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招办)编印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八、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办法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同分数考生的录取。
九、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高考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生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不能报考我校。
(2)除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外,其它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报考我校。
(4)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视力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请慎重报考我校。
(5)新生入学后,体检发现不符合相关专业身体健康报考条件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及《上海中医药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规则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1.省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各专业之间无志愿级差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
4.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高考投档成绩或体检等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5.专业录取时,同分条件下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相同者,参考语文成绩;外语、语文成绩均相同者,参考数学成绩。
6.上海考生在专业调剂阶段,学校将参考使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二、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0%进行投档;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招办规定为准。实行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所报专业或专业组须符合我校该专业或专业组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四、在江苏省,报考我校本科一批次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第均须达到B级(含)以上。
五、中医学(5+3一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70%及以上;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高考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价费(2000)120号;
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热门专业):每生每学
年19000元,沪价费(2007)38号;
护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为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沪价费(2007)38号。
中医学(本博连读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班)、中医学(5+3一体化 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中医学(5+3一体化)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校本部: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中医学(5+3一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专业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办学,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与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办学,前两年住宿费分别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与华东师范大学的标准。第三年回校本部学习,住宿费按照校本部的标准。
中医学(本博连读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班)研究生阶段住宿费按照联合培养单位研究生住宿费的标准。
中医学(5+3一体化针灸推拿英语方向)、中医学(5+3一体化)专业研究生阶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校综合奖学金、唯爱天使助学金等多项奖、助学金。中医学(本博连读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班)研究生阶段资助政策按照联合培养单位相关政策执行。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统一要求,我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
咨询电话:021-51322028 (工作日8:30--11:00,13:3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十六、其他须知
中医学(本博连读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班)为上海中医药大学与中国中医科学院联合培养。本科毕业并符合条件者,研究生阶段转入中国中医科学院学习,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者,授予医学博士学位。
本章程中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办法》有关文件以及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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