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台湾合作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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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闽南师范大学转专业与辅修工作的补充规定时间:2015-03-272015年消息。第一条各学院审核转专业工作过程中须遵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

2018年闽南师范大学转专业,大一新生转专业和入学考试

闽南师范大学转专业与辅修工作的补充规定

时间:2015-03-27

闽南师范大学台湾合作校

2015年消息。第一条各学院审核转专业工作过程中须遵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学〔2014〕13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第二条工学、农学等学科门类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出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0%。

第三条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等相关专业,跨专业转入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5%。

第四条对于上述第二条、第三条提及的相关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当年该专业实际招生数的15%以内。

第五条录取时招生为不同批次专业的学生,低批次专业不得转入高批次专业。闽台合作相关专业只能在闽台合作专业内部互转,农村专项招生学生只能在设置农村专项专业内部互转。

第六条各学院招收以转专业为修读意愿的辅修学生总数应予计划控制,经济类、管理类、政法类等相关专业不得超过福建省教育厅规定该专业可转入学生总数的.3倍,其他专业不得超过福建省教育厅规定该专业可转入学生总数的1.5倍。

第七条以转专业为修读意愿的辅修时间统一设置为大一上学期。辅修申请转专业学生辅修专业课程期末考试缓考、成绩不及格或补考通过者,均不得申请转专业。主修专业课程成绩标准由各学院自定。

第八条各学院应于辅修学期期末完成转专业申请的审核工作,辅修课程时间安排、考试时间可适当调整。

第九条各学院应在本规定基础上制定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审核过程中应严格审批程序,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党政联席会决议通过,公示无异议后报招就处、教务处审核,校领导审批。

第十条各学院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思想,鼓励学生选择修读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方向的紧缺专业。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六、七、八条自2015级学生执行,其他条款自2014级学生执行。原有相关文件与本文件精神相抵触者,以本文件规定为准。

附件:

1、《闽南师范大学学生辅修申请表》

2、《闽南师范大学学生辅修专业转为主修专业审批表》

在漳州的本科大学共有2所,分别为闽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其中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闽南师范大学坐落于福建省漳州市,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推荐免试攻读“乡村学校教育硕士”项目,福建省闽台合作办学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厦门嘉庚学院于2003年成立,系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厦门大学与厦门嘉庚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主办,采用全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模式。

嘉庚书院坐落在漳州厦门大学。学校依山傍水,毗邻厦门大学的思明校区。校园以嘉庚式建筑为主,中西合璧,富丽堂皇,点缀在湖光山色之中,使学生沐浴书香、游学海、静学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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