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国立法上没有先占制度,《物权法》并没有规定。
先占制度是最为古老的取得财产的“自然方式”之一,早在罗马法中已成为一项被罗马法学家深信不疑的原则。
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先于他人占有无主的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换言之,是蓄意占有在当时为无主的财产,目的在于取得财产作为己有。

先占的性质属于事实行为。先占制度的价值在于:实现物有所归,有利于物尽其用,同时它提供了一个关于私有财产起源的假说。
扩展资料先占的性质属于事实行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核心区别在于:后者不依赖行为人的意图而产生法律后果,而前者的法律后果之所以产生恰恰是因为行为人表示了这种意图,即法律使其成为事实行为人意图的工具。
而基于先占取得所有权,先占人对标的物的主观认识,存在与否,正确与否,在所不问。故采事实行为说,更为妥当。
事实行为说认为先占中的以所有的意思同取得时效中的以所有意思一样,非指效果意思,而是指事实上对物有完全支配管领的意思。基于先占无主动产的事实,法律赋予占有人取得所有权的效果。
百度百科--先占
以下答案仅供参考:
一、法理学及经济学原理部分:
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统一法理学) [美]博登海默,法律出版社
法理学问题(法经济学)[美]波斯纳,法律出版社
比较法总论[德]K?茨威格特 H?克茨 法律出版社
法学方法论,[德] 卡尔?拉伦茨,商务印书馆
罗马法原论(上、下册) ,周枏,商务印书馆
近代私法史(上下册),[德]弗朗茨·维亚克尔,上海三联书店
西方商法史,何勤华,北京大学出版社
经济学原理,曼昆 机械工业出版社
金融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丛书(基础发行承销交易基金投资分析)
Central issues in jurisprudence : justice, laws, and rights ,by N.E. Simmonds ,Sweet & Maxwell, 1986.
A general jurisprudence of law and society,Brian Z. Tamanaha,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二、民法部分:
财产理论 [美]斯蒂芬·芒泽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年
财产法:案例与材料约翰·克利贝特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物权法研究,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人身权法论(第三版),杨立新:人民法院社2006年版
德国民法总论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著邵建东/译
德国民法通论(上下册),[德]卡尔?拉伦茨/著王晓晔、邵建东等/译
德国物权法(上下册),[德] 鲍尔/施蒂尔纳/著张双根、申卫星、王洪亮/译
德国债法总论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著杜景林、卢谌/译
法国民法典(上下册) 罗结珍译,法律出版社
欧洲比较侵权行为法[德]巴尔著,张新宝译,焦美华 译,张新宝 审校
美国合同法(原书第3版) [美]E.艾伦.范斯沃思,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民事法律行为,董安生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侵权法重述,许传玺 等译,法律出版社
Casebook on contract, Jill Poole ,Blackstone Press, 2001.
Contract law today : Anglo-French comparisons,edited by Donald Harris and Denis Tallon Harris, Clarendon Press ,1989.
Fundamentals of modern property law, by Edward H. Rabin, Roberta Rosenthal Kwall, Jeffrey L. Kwall ,Foundation Press, c2000.
Steven L. Emauel, Torts, CITIC & ASPEN (2003).
三、商法部分:
美国统一商法典及其正式评述,孙新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
证券法,[美]托马斯?李?哈森,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何美欢,北京大学出版社
[德]C.W.卡纳里斯/著,杨继/译,《德国商法》,法律出版社
[法]居荣著,《法国商法第1卷》,罗结珍,赵海峰译,法律出版社2004
[德]托马斯?莱塞尔等著、《德国资合公司法》,高旭军等译,法律出版社2005
[美]罗伯特?C?克拉克,《公司法则》,胡平、林长远、徐庆恒、陈亮翻译,工商出版社,1999年版
[加]布莱恩R.柴芬斯:《公司法:理论、结构与运作》,林华伟、魏旻译,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美]斯蒂芬?加奇:《商法》(第2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商法总论,王保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
商法总则制度研究,张民安,法律出版社2007年
商法的价值、源流及本体,范建王建文,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股东有限责任――现代公司法律之基石,虞政平,法律出版社2001年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权的保护,刘俊海,法律出版社
企业所有权论,亨利·汉斯曼著,于静译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现代公司资本制度比较研究 冯果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
现代英美董事法律地位研究 张民安法律出版社 2000年
[英]费尔摩里著,《现代公司法之历史渊源》,虞政平译,法律出版社2007年
[美]阿道夫?A.伯利加德纳?C.米恩斯,《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
信托法原理研究,何宝玉,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信托法(第四版),[英]D.J.海顿,周翼译,法律出版社
银行金融服务业务的管制,[美] 莉沙·布鲁姆、杰里·马卡姆,法律出版社
金融监管,[美]杰克逊,西蒙斯著,吴志攀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Company law : fundamental principles ,Stephen Griffin, Longman
Developments in European company law,University of London. Institute of Advanced Legal Studies Centre for Corporate Law and Practice,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Understanding securities law, NY : Lexis Pub., c2001. ,Steinberg, Marc I.
Business law : principles for today's commercial environment, David P. Twomey, Marianne Moody Jennings ,Thomson/South-Western West,c2004
Commercial law,Robert Bradgate and Fidelma White,Blackstone Press Limited,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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