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医科大学
贵州医科大学前身为1938年建立的“国立贵阳医学院”,是当时全国最早直属国家教育部的9所高等医学院校之一,首任院长是来自北京协和医学院的中国早期热带病学专家、医学教育家李宗恩教授。
2、贵州财经大学

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贵州财经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
3、贵州中医药大学
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65年,原名“贵阳中医学院”。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己任,服务于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4、贵州民族大学
贵州民族大学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
5、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师范大学的前身“国立贵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41年,是当时全国仅有的八所国立师范学院之一;1950年10月更名为“贵阳师范学院”;1956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交贵州省人民政府管理;1985年改名为“贵州师范大学”,1996年被贵州省人民政府确定为省属重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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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是一所民办本科独立学院,坐落在有"森林之城"之称的贵阳,校园有先进的教学设备,有食品卫生与营养等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4152013676
第五条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第十条 学院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监督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张丽荣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本科批次录取(具体根据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录取批次实施)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七条 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第十八条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专业调剂但各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的作退档处理。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录取过程中对考生加分、降分问题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语种要求: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三条 体检要求: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
第二十四条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对贫困生设有贫困生资助。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 毕业颁证:凡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内获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办****:0851-88302205 0851-88356785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龙洞堡笋子林3号
邮政编码:550003 咨询电话:0851-88302205
电子邮箱: [emailprotected]
学院网址:https://www.gysqxy.edu.cn/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贵州医科大学神奇民族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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