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

 2025-02-01 02:30:01  阅读 590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19年9月修订)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新生转专业

为更好的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个性化人才培养提供更宽广的空间,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粤教高【2015】12号)、《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广石化院〔2014〕9号)、《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学生转专业暂行办法》(广茂幼师【2016】21号),结合新时期招生改革和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章 转专业的原则与条件

第一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在读一年级全日制三年专科生;

(二)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富有上进心;

(三)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如申请人数过多,则根据转出、转入申请人数,在不破坏班级建制的情况下组织统一考试。

第二条 下列情况申请转专业属于特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不受第一条第四款所列条件限制:

(一)学生入学后因患疾病或生理缺陷等特殊原因(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二级甲等及以上的医疗单位检查,学校医务所审核,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二)学校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要求转专业者;

(三)休学期满复学时,原专业因停招等原因无相应专业年级复学者。

第三条 退伍学生转专业,按《应征入伍及退伍学生学业安排工作条例》执行。上级规定允许转专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保留学籍者;

(二)已达到退学条件者;

(三)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四)无正当理由拖欠学校教育费者;

(五)艺术类、体育类和普通类专业不得互转。

(六)高考文科生转入不招收文科的理科类专业,或高考理科生转入不招收理科的文科类专业;

(七)已有一次转专业者;

第五条 学业水平考试、3+证书等方式录取的考生只能申请转入同等类型的专业。

第六条 转专业学生人数的控制

原则上各专业转出学生不超过该专业年级在校学生数的5%,各专业转入学生原则上不能超过该专业年级在校学生数的15%。如遇有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比例。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的学业、在校表现和学籍管理,各系应对转出、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

第二章 转专业受理时间及程序

第八条 受理转专业的时间为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第二学期末只受理相同学科门类相近专业的申请。

第九条 转专业受理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于第一学期或第二学期第十六周按要求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交到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学院审核

各系于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出的,于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末第十八周将学生申请表送至教务处;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同意转出的,应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教务处初审

教务处对各系上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期末学生放假前报学校校级领导办公会议讨论审批。

(四)复核、公示与审批

学校校级领导办公会议对转专业学生材料审批后,由教务处在教务网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有异议的,将申请材料退回转出学院,由转出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五)发文公告

学校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告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学生所在学院按文件通知获准转专业学生办理相关异动手续。

第三章 转专业学生的学业管理

第十条 转专业学生由转入专业所属学院管理,自下一学年起按转入专业和年级学费标准交纳学费,学籍档案由学生原专业所在学院移交转入学院,同时学生原所在学院必须备份。

第十一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未修读的学科基础课必须补修,如果原专业已修课程的要求等同或超过转入专业的,则课程成绩和学分有效。

第十二条 转专业学生必须参加原专业的期末考核。无故旷考,或期末考试成绩达不到本条例规定的转专业条件者,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中若有与《关于学生申请转专业的暂行规定》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从2019级学生开始执行,由学校授权教务处负责解释。

2019年9月30日

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王牌重点专业

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学前教育专业群

省级品牌建设专业:学前教育、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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