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

 2025-02-02 10:12:01  阅读 914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三峡电力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三峡电力职业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学籍管理实施办法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新生转专业

第九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四十五条 转专业须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本着尊重学生意愿,统一规划的原则办理。

第四十六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专业、转学。如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

(一)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个学期以上。二年级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因特殊原因确需转专业者,则应转入下一年级。三年级的学生一律不予转专业。

(二)确有专长,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确有某一学科方面专长指:

(1)市(县)级以上报刊发表过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论文或作品,或有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发明、创造。

(2)参加过拟转入专业相关国家、省级学科竞赛并获奖者。

(3)申请转入英语专业者,高考英语成绩必须达到110分及以上。

(三)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医疗单位检查证明和校医室审核意见,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四)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五)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六)学校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时,征得学生同意也可转专业。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培养层次、招生类别、学制和学习形式不同的学生。

(二)凡文理兼收的专业可以文理互转,如果没有明确文理兼收的专业只限于文科转文科、理科转理科。

(三)根据国家招生规定,特殊专业不能转入普通专业就读,普通专业也不能转入特殊专业就读,如艺术专业与普通专业不能互转。

(四)中职对口高职招收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

(五)高职定向或委托培养学生不予调整专业;

(六)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七)退学、试读或者拟作退学处理的学生;

(八)公共必修课有不及格的学生;

(九)已有一次转专业的学生;

(十)未办理转专业手续自行到拟转入专业就读的学生;

(十一)经审核认为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十二)其他无正当理由;

第四十八条 转专业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符合转专业条件要求的学生,在进校第一学期末规定时间(12月20日-24日)申报(其它时间不再受理),可填写《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所在学院教学干事,由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学生到申请转入学院,将《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交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干事,由该学院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由申请转入学院教学干事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在第一学期末规定时间上交教务处。

(四)教务处预审学生转专业申请,预审通过的学生名单由教务处上报学校领导集体审议。

(五)审议通过的学生名单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由教务处在学期末发布通知并重新编班,第二学期开学签发批复学生学籍异动通知单,学生持学籍异动通知单到有关部门办理异动手续,最后将学籍异动通知单交回教务处备案。

(七)学校负责将异动学生的信息汇总,形成文件,发送各学院及相关处室,并将相关数据上报教育厅备案。

第四十九条 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可以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

第五十条 因特殊原因造成学生不宜在本校学习,经家长同意,学生可以申请转学。转入学校由学生本人自行联系。

第五十一条 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二)高考成绩低于拟转入学校相关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成绩的;

(三)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四)以定向就业招生录取的;

(五)拟转入学校、专业的录取控制标准高于其所在学校、专业的;

(六)无正当转学理由的。

第五十二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第五十三条 学校每年集中两次办理转学审议工作。受理转学材料时间为:

12月20日至12月24日,6月20日至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转学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公示,并在转学完成后3个月内,由转入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五条 学生转学或转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方可毕业。若学生在原校(原专业)所学的必修课程已经及格且在内容与程度上不低于转入专业的相关课程,则成绩有效,否则应补修。对于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若学生在原校(原专业)未修,应该补修。

第五十六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及具体规定、办理程序等内容必须符合《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省级特色专业电力技术类专科
2工程测量技术省级特色专业测绘地理信息类专科
3工程造价省级特色专业建设工程管理类专科
4电厂热能动力装置省级特色专业热能与发电工程类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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