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可以转专业吗

 2025-02-03 02:33:02  阅读 503  评论 0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实现专业设置与专业调整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第一线,既要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促进学校办学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实现专业设置与专业调整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可以转专业吗

第一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第一线,既要把根据社会需求相对稳定的专业办出优势、办出特色,又要根据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改造旧专业,增设新专业,培养社会急需人才。

第二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从学校的办学定位、服务方向和实际办学条件出发,以社会需求和就业情况为基本依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和支撑,合理确定新上专业与专业调整。

第三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遵循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针对行业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按照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实际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

第四条 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符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 专业设置与调整原则

第五条 市场需求导向原则。新上专业与专业调整,要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科学的人才需求预测为基础,本着立足需要、确保质量的原则,优先发展面向市场、面向一线的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群)的专业,体现高职专科教育特色。

第六条 整体性、层次性原则。学校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的原则,充分考虑各专业之间的联系,注重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强调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第七条 稳步发展原则。在申报新上专业与专业调整时要正确处理加强专业建设与改善办学条件的辨证关系,正确处理扩大专业规模与提高办学质量的关系。

第八条 特色原则。符合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打造专业优势、实现人才培养错位发展、克服专业培养同质化倾向。

第三章 专业设置程序

第九条 新上专业设置条件

1.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新设置专业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有相应学科依托,有一定的建设基础,并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写出专业人才需求分析论证报告。

2.有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人才培养方案(包括具体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规格要求、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修业年限、课程设置和时间分配以及教学进程表)和其他必需的教学文件。

3. 具备该专业必需的能够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需要的教师队伍及实验实训技术人员。

4.除具备该专业必需的开办经费和教室、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习场所等基本条件外,还要具备有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能够满足该专业培养目标和规格的要求。

第十条 新上专业设置程序

1.各系申报阶段。各系根据学校发展和专业建设规划,在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新专业设置方案,并写出论证报告,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每年三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2.专家论证阶段。教务处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新上专业要求以及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审核各系拟新上专业的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专业,组织由行业人员参加的专家组进行论证,于四月底前提出对拟新上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阶段。学校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对本年度拟新上专业及申报材料、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讨论、评审,于五月底前完成对申报材料进行修订、补充。

4.校长办公会议审批阶段。学校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对本年度拟新上专业进行研究,确定年度新上专业名单。

5.省教育厅备案阶段。学校将确定的新上专业及申报材料于六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一条 新上专业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申请报告。主要包括:简要说明设置专业的主要理由、面向的专业技术领域和岗位、人才需求论证调查报告、依托行业办学情况说明。

2.填写《高等学校增设专科专业申报表》,并附详细的人才需求预测报告、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师基本情况统计表以及教学资料与实践教学条件情况统计表。

3.新上专业若为目录外专业,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须提交经校内外专家论证的专业论证报告及参加论证专家名单。

第四章 专业调整、改造与撤消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社会经济发展、人才需求变化、招生、就业等情况,可调整、改造或撤消已设置的专业。

第十三条 对于依据专业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与改造的专业,应由专业所在系广泛调研、论证,提出书面报告,申述调整、改造的理由,报学校审批。

第十四条 所办专业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将停办或撤消该专业:

1.连续两年招生不足30人的专业。

2.所办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不符合市场需求,连续两年毕业生对口就业率低于50%。

第十五条 对于社会需求量大的专业可实行隔年招生或订单培养。

第十六条 每年12月份,由学院招生办公室牵头,协同教务处、就业处、学生处、各系等部门根据社会需求、专业评估情况,提出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报专业建设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所有的专业一览表

院部专业名称
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基础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安装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消防工程技术、太阳能应用技术
工商学院纺织品检验与贸易、纺织品设计、染整技术、服装设计、服装表演、商务英语(现代纺织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服装制版与工艺、现代纺织技术
机电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工程管理学院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物流设施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会计与审计
艺术设计学院建筑装饰、园林工程、会展策划与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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