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2025-02-03 09:24:01  阅读 581  评论 0

摘要:东南大学有转专业这一政策,但肯定有相关的要求和条件,具体的话可以参照学生手册上的一些条款的说明。提供关于2014级学生转院(系)、转专业的通知,供参考: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2014级在籍在校、没有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当学年入学的学生,且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一年

东南大学有转专业这一政策,但肯定有相关的要求和条件,具体的话可以参照学生手册上的一些条款的说明。提供关于2014级学生转院(系)、转专业的通知,供参考: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2014级在籍在校、没有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当学年入学的学生,且所学专业教学计划中一年级的必修课和限选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达2.0及以上(以35学分的课程进行计算,所学学分大于35学分的,以高成绩的课程进行计算)。艺术类专业与非艺术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当学年招生时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不属于此次申请对象。按大类招生的院(系)学生,本院(系)同一个专业类包含的专业间的转专业工作由院(系)根据专业分流原则进行,不属于此次申请对象。 二、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5月22日- 5月28日:学生在网上提交转院(系)、转专业申请。申请期间可在网上更改信息,截止日后不予更改; 6月10日前: 教务处审核后,按院(系)发放报名学生名单; 6月19日前: 院(系)对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核并返回; 7月23日前: 院(系)成绩全部登录到位后,教务处进行平均学分绩 点的审核; 7月24日左右:教务处网上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8月17日左右:教务处公布考试日程安排; 8月20-22日: 转院(系)、转专业考试; 考试结束一周后:公布转院(系)、转专业考试成绩;成绩公布一周后:公布录取名单; 长学期开学前一周:学生办理转院(系)、转专业手续;长学期开始:学生到新专业学习(短学期须跟原班级学习)。以下情况必须到一年级学习:

①转入明确要求从一年级学起的专业;

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与原专业教学计划在经过学分认定替代后所获得学籍审核学分仍低于30学分者。转院(系)、转专业学生按照所转专业教学计划审核毕业资格;一年级所学课程按照相近的高层次要求(高学分)课程可以替代低层次要求(低学分)课程的原则进行替代;替代后仍缺课程须补修,学生补修课程时应向转入院(系)教务助理老师申请,办理补选课程手续;所转专业教学计划不作要求的已修课程可申请作为通识类选修课学分。学分替代须经开课院(系)教学院长同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实施。

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三、录取原则: 1、单科考试通过,总分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严格按序录取。单科录取分数线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2、满足学校和院(系)已公布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录取名额录满为止,不突破名额。

3、不同院(系)的专业之间不调剂录取;同院(系)标明录取人数的专业之间不调剂录取。

4、已获批准转院(系)、转专业且已完成办理手续的学生不再申请转回原专业。东南大学(Southeast University),简称东大,坐落于南京市,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中国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是“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入选高校,“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主要成员。东南大学起源于1902年建校的三江师范学堂。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以原南京大学工学院为主体,先后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更名为东南大学,校庆日为每年6月6日。2000年4月,原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南京地质学校并入,组建了新的东南大学。截至2014年1月,东南大学占地面积5880亩,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设有29个院(系),拥有75个本科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32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3000余人,另有在职硕士研究生3100余人。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有哪些

东南大学综合评价招生条件如下

具备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综合素质优秀,学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基础学科拔尖的江苏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1902年,三江师范学堂创办。1921年,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建立国立东南大学,下设工科,其后工科又经历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工学院、国立中央大学工学院、国立南京大学工学院等历史时期。

1952年,以原南京大学工学院为主体,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学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南京工学院。

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

2000年4月,原东南大学、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南京地质学校并入,组建新的东南大学。

校园介绍

东南大学经过一百多年的创业发展,如今已成为一所以工为特色,理、工、医、文、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现有教职工6000多人,其中正、副教授1500多人,博士生导师300多人,两院院士8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9人,讲座教授20人,国家级、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63”、“973”专家组成员等优秀人才130余人。

综合评价招生的学校有哪些

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科技大学、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华南理工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学校。

对于经省教育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并填报高校综合评价招生志愿的入选考生,将按以下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1.考生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须符合高校在招生简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报考相关专业(类)。

2.高校应进一步提高考生高考文化分在综合成绩中的占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其中:

凡被A类高校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完成投档录取(专业由高校确定),不再参加其他任何批次的录取。凡被B类高校确定为入选范围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据考生所填志愿投档,由高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高校在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综合评价招生拟录取考生数据时,须对相应考生标注“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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