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5-02-03 12:33:01  阅读 350  评论 0

摘要: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第二章 学院概况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 国标代码:128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二条 学校全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 国标代码:

12830

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5.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证书

办学地点:

1. 西安市文景路19号(校本部)

邮编:710018

2. 西安市自强西路289号(自强校区)

邮编:710014

3. 学院网址:http://www.scct.cn

第四条学院是陕西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高职专科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基地、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先进单位。学院设有公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信息工程系、基础学科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成人教育部、体育部等4系4部,共开设48个高职类专业。学院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重点专业11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秀教材4部。目前,学院拥有门类齐全的实验实训实习基地30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5个。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制定招生办法,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学院学生工作处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为86405005,86405535。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精神。学院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学院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院面对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无性别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我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排队。

第十一条 学院对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或调剂志愿的考生;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原则确定录取专业,所有专业均无级差要求。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十三条 所有招生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不限,但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 学费标准:5500元/生·年

2. 住宿费(带暖气):

1000元/生·年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为准。

第七章 奖、助、贷等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并积极采取勤工俭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六条 学院每年发放各类奖助学金1000余万元,资助学生4000余人,奖学金覆盖率40%左右。

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3500元/生·年;吴福—振华奖学金(交通部设立):8000元/生·年;利星行奔驰奖学金、陕西利民公司助学金:5000元/生·年;俊明奖学金:2000元/生·年。

第十七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情况适当发放生活补贴。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八章 其他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相关省市招生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我院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校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

12827,在陕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九院四部。开设涵盖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土建、财经、艺术、公共事业等8大类47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2700人。

学院拥有4个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1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124个校内实验实训室、36个实训基地、2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个专业技术研究所、10个技术工作室、6个“校企合作工作站”、4个“校中厂”、3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教育部、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第五条办学地点:

北校区:西安市户县人民路8号 邮编:710300

南校区:西安市户县余下中心南街102号 邮编:710302

学校网址:www.gfx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于学校招生工作的大事要事,都要通过召开招生委员会进行研究解决,对于重大决策的制定要予以通报。招生就业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细则,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招生就业处、党政办等机关各部门要服务好招生委员会,保障招生委员会正常、高效运转。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就业处服务好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指标顺利完成。各委员、各成员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研究、反思和改进,从而提高学校生源的质量,同时要对生源的文化起点和知识水平进行充分摸底和测评,进而促进课程改革。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zs.gf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1111 , 81480222

咨询QQ号码:800007590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各省教育厅审核备案,最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我校招生分为高考招生和陕西省分类考试招生,其中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1660人,占我校在陕招生计划50%左右。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没有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学院按规定执行各省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准,进校后进行复查。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住宿费:南校区(带暖气)750元/年,北校区(带暖气、空调)850元/年。

第七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十五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校内奖学金: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900元/年,三等奖600元/年。

技能竞赛奖励:对在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种技能竞赛获奖者,学校将按照相应标准予以奖励,最高额度8000元。

第十六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七条 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和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系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24号。学校国标代码:

10966。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后,毕业时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招生主要类别为普通高考生,学制三年。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学院监察部门参与、监督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六条 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国家招生政策的贯彻执行及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学院的现有教育资源、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在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的情况下制定招生计划和生源分省(自治区)计划,在报陕西省教育厅批准和备案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省(自治区)计划寄到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院面向全国7个省(自治区)招收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生,按各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录取批次,采取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在网上远程录取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条 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顺序优先结合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以报考专业考生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

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2)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优先,第二专业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

(3)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以调剂到未录取满的专业;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我院严格按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费5500元/年·生。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四条 学院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通过印制招生简章、参加招生咨询会、网上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咨询等方式开展各种招生咨询工作。

第十七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杨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电话:029-87083921 传真:029-87083940

招生咨询电话:87083921 87083400 87083501 87084411

网址:http:// www.ylvtc.com

mail:YLzyzsb@163.com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5月30日

渭南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

12828

二、学校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迎宾大道500号 邮编:710089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 制:三年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六、隶 属:陕西省教育厅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八、外语语种: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我院只提供英语教学。

九、男女生比例: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十、部分专业身高要求:航空服务专业男生172cm以上,女生162cm以上;空中乘务专业身高要求:女生162cm~172cm,男生172cm~182cm。

十一、身体健康要求: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原则:

1.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及所填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经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录取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单独招生录取:通过我校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确认注册后,不能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高考。

十三、学校学费标准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的规定,所有专业5500元/年,与中锐合作专业另收取企业培训费2500元/年;住宿费650元/年(北区),750元/年(南区);如有变动,以陕西省有关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029--86852309 86855868 86862884

传 真:029—86862884

网 址:http://www.xihang.com.cn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前身是铁道部渭南铁路工程学校,2002年由铁道部划归陕西省人民政府,2003年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改制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现隶属陕西省教育厅。学院以交通运输类和土木工程类专业为主干,培养铁路、公路及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陕西省首批示范性高职建设单位。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文明校园”、“陕西省平安校园”、“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首届全国高职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陕西省校园文化成果一等奖”、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现有国家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6门;省级重点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实训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训基地3个。 学院地处“三秦要道,八省通衢”的渭南市区,距西安城区60公里。占地面积999亩,各类在校学生近万人。建有349亩的测绘教学实训基地,164个校内外实训基地和实验室;

53个多媒体教室;图书馆藏书近50万册,实现了现代化管理及开架借阅;建有文体中心、乒乓球馆,400m8跑道标准橡胶跑道田径运动场等体育场馆,体育设施齐全;学生食堂被教育厅授予“高校标准化学生食堂”称号,学生宿舍实行标准化管理。 学院设有铁道工程系、轨道工程系、道桥工程系、测绘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继续教育部等七系三部。开设: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道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材料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工程监理、铁路物资管理、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铁道通信信号、建筑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等十八个专业。毕业生实行“双证书”制度,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基本形成了以大专层次的全日制高职教育为主,融以成人教育、短期培训和技能培训鉴定相结合的办学格局。 学院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师资队伍,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160多人,教授、副教授102人。省级教学名师及省职教名师7人。近年来,承担各类教科研项目118项;公开发表教科研各类论文569篇,其中Elsevier收录四篇、SCI、EI收录论文20篇;参与编写并公开出版的教材、专著78部,其中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10种。获得省政府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2项,厅局级科研进步奖2项;获得省政府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一项。 学院以“质量立校、人才兴校、专业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教学做合一”的办学理念,形成了“吃苦奉献,拼搏争先”的学院精神。以“德修身,技立业”为校训,以“博爱、诚信、和谐、创新”为校风,依托铁路行业,紧密结合市场,突出铁路工程办学特色,实施订单式培养,工学结合,毕业生推行“就业准入制”和“召回制”,毕业生遍布祖国铁路、公路及基础设施建设的工地。 学院已与全国200多家铁路和地方建筑企业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形成了较稳定的就业网络体系,毕业生的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6%以上,大部分专业毕业生呈供不应求之势。 目前,学院新校区启动建设,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及争创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学院工作全面展开,全院教职工正满怀信心,以高昂的热情,朝着“行业领先、国内一流”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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