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缴存基数为26400元,最低为1700。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具有两个特征:
1、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2、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长沙公积金缴纳比例基数是158-5598元。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长沙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3293 元”计算,2018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74.4元。因此,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3323元。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x (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经测算,2019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559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58元。根据该中心2018年公布的相关通知,这两个数字在2021年分别是5112元和254元,可见2022年最高缴存基数有所上涨。 最高缴存基数23323元 月最高缴存额5598元。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条例》和《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湖南省住建厅、住建部相关规定,2019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而且特别指出,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不得低于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18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1580元/月。
举个例子若长沙某单位为总经理小赵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次年审中,经核定,小赵、小钱的月平均收入根据2018年度税前总收入测算分别为25000元.8000元, 那么,由于小赵的月收入超过年审通知中的最高标准,将按23323元为缴存基数计算
即: 小赵最高月缴存额=23323元×(12%+12%)=5598元
小赵最低月缴存额=23323元×(5%+5%)=2332元
小钱的月收入符合年审通知规定区间,则按8000元为缴存基数计算,
即: 小钱最高月缴存额=8000元×(12%+12%)=1920元
小钱最低月缴存额=8000元×(5%+5%)=800元 。
2022年长沙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长沙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1年7月9日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长沙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5603元”计算,2020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800元。因此,2021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6400元,最低为1700元。
长沙市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工资总额组成按照要求执行。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长沙市人社部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一般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要求的缴存比例得出。
即:
(1)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长沙体制内公积金较为统一的标准是12%。也就是如工资3000那么公积金就是360.如工资5000那么公积金就是600. 公积金缴纳比例: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最好先查询当地相关部门网站信息。
法律分析:对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是由用人单位来决定的,由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没有写入劳动合同法,加上执法力度等方面的原因,很多民营企业基本上没有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由于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单位和个人同比例缴存的,所以对于用人单位的成本是非常巨大的。除了那些需要上市的公司,为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上市条件要求必须要缴纳五险一金以外,实际上对于不打算上市的公司是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如果仅仅从缴费比例来看,只要按照5%缴纳就是合法的,所以很多拟上市的民营企业,即使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只是按照5%的比例去缴纳,但是仅看缴存比例还不能完全说明问题,关键还要看缴费基数。如果在同等缴费基数的前提下,5%的缴存比例和12%的缴存比例,这个差距的确是比较大的,而且这种差距随着缴费基数的不断增大,差距更加巨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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