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向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补办。补办程序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到学院请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然后到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如果情况属实,可领取新的推荐表和协议书。
扩展资料签订注意

1、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的名称和地址。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3、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订协议书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工作部门。
4、由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在协议书“乙方基本信息”中的“学校有关信息及意见”一栏填写(或制作长条章加盖),补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及时将协议书反馈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及时向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补办。补办程序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到学院请主管领导签署意见,然后到学生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如果情况属实,可领取新的表和协议书。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怎么补办】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