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

 2025-02-07 19:42:01  阅读 413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潞安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潞安职业技术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新生转专业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四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允许转专业:

(一)学生在某一方面确有专长,经本人申请,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二)学生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但尚能在本院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四)休学学生复学时无原专业者;

第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学生处批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转学。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院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应证明材料,经班主任签署意见,经学生处审核后报分管院长审批。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经转出、转入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第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年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做退学处理者;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其中汽车维修、焊接技术专业为中德合作办学专业;

机电一体化、汽车维修专业为省级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煤矿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专业为山西省紧缺人才培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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