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双学位

 2025-02-08 13:48:01  阅读 150  评论 0

摘要:选修双学位是在大二上学期末开始报名,下学期正式开始上课,要求不挂科就行nbsp;关于2006级本科生nbsp;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nbsp;各学院:nbsp;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

选修双学位是在大二上学期末开始报名,下学期正式开始上课,要求不挂科就行nbsp;关于2006级本科生nbsp;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通知nbsp;各学院:nbsp;为充分共享校际教学资源,为学生提供的学习机会,教育部在汉七所高校(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将在2008年继续开辅修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nbsp;修读七校联合学外校开设辅修专业、nbsp;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nbsp;一、nbsp;报名对象nbsp;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七校联合学外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nbsp;二、学分及学位nbsp;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以上,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可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nbsp;三、nbsp;教学安排nbsp;1.教学从在校第四学期开始至第八学期结束,共5个学期修完第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nbsp;2.上课时间统一安排在双休日及暑假进行。nbsp;四、nbsp;学籍管理nbsp;1.符合条件获得开课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教务管理公室负责管理。nbsp;2.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nbsp;3.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及格的课程(无门次限制)必须重新学习,学生必须到开课学校教务部购买重新学习选课卡,考试可随下一年级七校联同专业的课程考试进行。nbsp;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nbsp;五、nbsp;学费nbsp;按七校联合学的统一规定,每学分100元。学费分两次缴清,第四学期交缴2500元完成辅修专业阶段的学习,第六学期再交缴2500元完成双学位阶段的学习。nbsp;六、nbsp;报名程序nbsp;1.预报名阶段:登陆“七校联合学”信息网/,点击“网上报名辅修”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25日。nbsp;2.报名阶段:已经网上报名成功申请参加七校联合学外校学习的学生,于2008年1月10日~11日到武大教务部缴费,领取《七校联合学学生听课证》。选课登记卡手续一经妥不得退卡。nbsp;4.学生可根据课表到开课学校教材科购买上课用教材,凭听课证到指定地点上课和考试。nbsp;修读校内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nbsp;一、nbsp;报名对象nbsp;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合格并学有余力的在校全日制2006级本科生,均可申报参加校内开设的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的学习。nbsp;二、nbsp;学分及学位nbsp;在获得武汉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规定课程25学分以上,可获武汉大学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修满规定课程50学分(含毕业论文答辩5学分)以上并符合《武汉大学双学位授予暂行法》者,可获得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nbsp;三、nbsp;教学安排nbsp;1.凡修读学校在双休日已开设专业的同学必须参加学校“双休日班”专业的学习。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可上网查询课表,到财务部购买《双休日班选课卡》(每学分100元)。2008年学校双休日班开设的专业有法学、经济学、市场营销、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程管理、金融学、会计学、新闻学、广告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药学、包装工程(动画方向)共十四个专业。nbsp;2.对学校双休日班没有开设的专业,学生需经开课院同意后到有关专业本科班随班听课,通过选课(每学分100元)获取规定课程学分。nbsp;四、nbsp;学籍管理nbsp;1.武汉大学学生攻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按《武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执行。nbsp;2.符合条件获得辅修专业证书、第二及双学士学位证书的学生,成绩由武汉大学教务部学籍管理公室负责管理。已获取辅修专业证书或二学士学位证书的课程学分不再重复计算,不得算作任选课学分。nbsp;3.未修满25学分,已修课程按选修课程记入学生成绩表,不及格课程不记入。nbsp;4.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考试违纪者取消修读辅修专业、第二及双专业学士学位资格,并按《武汉大学学生违反考试纪律处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nbsp;五、

1、武汉高等院校共计83所,其中本科学校46所,专科学校37所。

2、本科院校列表:

武汉大学双学位

武汉大学;直属单位:教育部;

华中科技大学;直属单位:教育部;

武汉科技大学;直属单位:湖北省;

武汉工程大学;直属单位:湖北省;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直属单位:教育部;

武汉纺织大学;直属单位:湖北省;

武汉轻工大学;直属单位:湖北省;

武汉理工大学;直属单位:教育部;

湖北工业大学;直属单位:湖北省;

华中农业大学;直属单位:教育部;

湖北中医药大学;直属单位:湖北省;

华中师范大学;直属单位:教育部;

湖北大学;直属单位:湖北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直属单位:教育部;

武汉体育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

湖北美术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

中南民族大学;直属单位:国家民委;

江汉大学;直属单位:湖北省;

湖北警官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

武汉音乐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

湖北经济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

武汉商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

武汉东湖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汉口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昌首义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昌理工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晴川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纺织大学外经贸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昌工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工商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商贸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文华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工程科技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传媒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武汉设计工程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直属单位: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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