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信息可知,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大学。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社会认可度高,各专业学费较便宜,民办大学各专业收费较贵。以下是相关介绍,供大家参考。

公办大学通常是国家部委或地方政府举办的大学,办学历史一般比较悠久,社会认可度比较高,有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通常较便宜,一般5000元/年左右,不过公办大学中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几万元一年,当然中外合作专业录取分数线比普通类专业通常低10-20分,家庭条件不错的同学可以考虑填报。
民办大学通常是社会企业、社会团体、个人等举办的大学,没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经费支持,需要自筹资金办学,所以学费一般比较贵,本科通常在15000-25000元/年,专科通常10000元/年左右,公办大学举办的独立学院办学性质也属于民办大学;当然民办大学也是受国家认可的,是正规大学,毕业证、学位证等都是在学信网可查的。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的八所职业院校之一,新疆旅游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巨大,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旅游人才,对提升克孜勒苏州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民族团结至关重要。
与新疆紫金锌业有限公司、新疆协尔丽时装有限公司、重庆力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引进苏德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在校建厂,把生产与教学融为一体,为就业夯实基础。
2022年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高职(专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 工作 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学院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学院地址: 新疆 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轻工业园区 创业 大道东16院
(五)学院代码:
14678(国标)
学院基本概况: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克州人民政府,是全国唯一一所具有柯尔克孜族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58年,由克州 师范 学校、克州农业学校、克州教师进修学校、克州卫生学校、克州农机学校、克州财贸学校、克州技工学校、克州职业中学等八所学校先后撤并而来。学院历史悠久、底蕴深厚、环境优美,占地1195亩,校园总建筑面积10.35万平方米,基础设施总值2.31亿元。拥有多功能教学楼、创业楼、实训楼、康复医疗中心、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基地、汽车钣金与喷漆实训中心、温室大棚、图 书 馆、 体育 馆、田径运动场、学生食堂、学生公寓等教学生活设施,为学生在校 学习 和生活提供全面保障。
学院设有医护工程系、工业工程系、农经工程系、教育 艺术 与文化旅游系、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等6个教学单位,开设高职类、中职类及技工类专业36个。学院现有教职工309人,全日制在校学生5400余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系部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院纪检部门、全体师生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在自治区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本院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具体人数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学院招生专业有:“学前教育”(570102K)、“旅游管理”(540101)、“护理”(520201)、“康复治疗技术”(52060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00 211 )、“现代农业技术”(410103)、“大数据与会计” (530302)、“ 计算机 应用技术”(510201)、“电子商务”(530701)、“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宠物医疗技术” (410305)、“畜牧兽医”(410303)、“安全保卫管理”(580702)。
第八条 学院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学费: 理工 类专业3300元/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 财经 类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6人间)、600元/年(8人间)。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正式批复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相关规定,并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普通 高考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 民族 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三校生”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的考生。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学院对享受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按投档总成绩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统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宜报考教育类、旅游类、医学类各专业。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不宜报考:
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或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2、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第十三条 学前教育、护理专业报考考生身体健全、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58米以下,男生身高1.65米以下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四条 由于教育类、旅游类、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 就业 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有畸形影响专业学习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第五章 新生 入学与管理
第十五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我校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身份证件,按照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招生就业处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不得超过两周),经批准后方可有效。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 考试 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 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经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教学上严格按照教育部制定的高职高专教学大纲制定教学计划,对学生实施全面培养。
第六章 奖励及资助办法
第十九条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激励学习、表彰先进,学院设立了奖、助学金,分别为“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高校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生·年;“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三等(44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200元/生·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分为三等(3000元/生·年、2000元/生·年、1000元/生·年)。同时,应征入伍的学生及到基层就业的学生还享受学费补偿的资助政策。学院积极配合办理外地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贫困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七章 毕业生 学历与就业
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达到 毕业 要求,准予毕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结业,由学院发给结业 证书 。
结业后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做毕业设计,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具体办法按照学院学生管理实施细则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的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二十二条 学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要求,参加本科院校组织的直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学费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费:理工类专业3300元/年、文科类专业2900元/年、医学类专业3900元/年、财经类专业300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正式批复为准。
通常来说,公办大学由于有国家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学费一般不是很贵,普通类专业通常4000-6000元每年,艺术类专业通常8000-10000元每年,不过公办大学也有中外合作等部分高收费专业,学费通常2-3万元一年甚至更高到十几万;民办大学由于需要自筹资金,学费一般较贵,通常在8000-15000元每年,也有超过20000元一年的。
新疆的大学有很多啊,本科,高职院校都有的。看您是想问哪种类型的大学。我可以简单和您介绍一下。
先说本科院校吧,就我个人知道的有新疆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医科大学、新疆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石河子大学、喀什大学、伊犁师范学院、昌吉学院、新疆艺术学院。
专科类院校有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新疆职业大学、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等院校。
在这里简单给您介绍一下新疆大学,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国家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还要提到的就是石河子大学,它不仅是211重点工程综合类大学更是在新疆数一数二的大学,它的本部是在石河子,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石河子大学并列的是新疆大学,同样是211类大学,本部是在乌鲁木齐,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财经大学,本部在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属于财经类学校。新疆医科大学,坐落于新疆乌鲁木齐市风景秀丽的鲤鱼山下,入选"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伊犁师范学院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喀什大学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应用型的现代化大学是新疆南疆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新疆师范大学属性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类院校。 昌吉学院属于师范类院校。是区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所有大学名单,共计56所,其中本科学校19所,专科学校37所,比较不错的大学有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以下是具体名单,供大家参考:
说明:备注为民办为民办大学,其他为公办大学。
1、新疆本科学校名单【19所】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备注
1 新疆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本科
2 塔里木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阿拉尔市 本科
3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本科
4 石河子大学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石河子市 本科
5 新疆医科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本科
6 新疆师范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本科
7 喀什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本科
8 伊犁师范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本科
9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本科
10 新疆艺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本科
11 新疆工程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本科
12 昌吉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本科
13 新疆警察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本科
14 新疆理工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本科
15 新疆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 乌鲁木齐市 本科 民办
16 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 乌鲁木齐市 本科 民办
17 新疆科技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本科
18 石河子大学科技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石河子市 本科 民办
19 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 乌鲁木齐市 本科 民办
2、新疆专科学校名单【37所】
序号 学校名称 主管部门 所在地 办学层次 备注
1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专科
2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专科
3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4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专科
5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拉玛依市 专科
6 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7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8 新疆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民办
9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专科
10 伊犁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专科
11 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专科
12 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专科
13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14 新疆兵团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五家渠市 专科
15 新疆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民办
16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17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石河子市 专科
18 新疆职业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19 新疆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20 新疆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专科
21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22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2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乌鲁木齐市 专科
24 哈密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哈密市 专科
25 新疆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 五家渠市 专科 民办
26 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吐鲁番市 专科
27 博尔塔拉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专科
28 和田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专科
29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石河子市 专科
30 喀什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专科
31 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专科
32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自治区教育厅 乌鲁木齐市 专科 民办
33 阿勒泰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勒泰地区 专科
34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塔城地区 专科
35 塔里木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阿拉尔市 专科
36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市 专科
37 铁门关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铁门关市 专科
说明:军事类院校主管部门不是教育部,故新疆自治区大学名单不含军事类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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