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新生转专业

 2025-02-11 17:03:01  阅读 991  评论 0

摘要: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北文理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湖北文理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湖北文理学院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湖北文理学院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湖北文理学院新生转专业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五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学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的申请:

(一)学生确有拟转入专业的兴趣和特长,经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院)考核,确认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二)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确属不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拟转入专业学习者;

(三)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要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转专业须经学生所在系(院)审核同意,拟转入专业所在系(院)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六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湖北文理学院王牌重点专业

湖北文理学院重点王牌专业一览表
序号专业名称重点类型专业大类专业类型
1物理学国家级特色专业物理学类本科
2地理科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地理科学类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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