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时在初选专业的盲目性。部分同学在选择专业时并非出于“己愿”,而是迫于高考的成绩或各种就业压力,没有更多的思考自己喜欢什么专业,适合什么专业。新生转专业(申请条件和时间) 成了大学生很想知道的问题,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转专业的相关内容,仅供参考!
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学生转专业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开展学生转专业工作,目的是为了更加尊重学生的志向和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结合专业建设实际。学生转专业工作应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
(三)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学生转专业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严格把关。
第三条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在学期间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需在第一学年结束时提出申请。
第三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转专业者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政治思想表现优良,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列班级前20%。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一)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体检标准的学生。
(二)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者。
(三)招生时属于特殊录取类型者(含艺术类、专升本等)。
(四)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者。
(五)欠交学费者。
(六)因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者。
(七)外校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虽成绩达不到要求,但也可申请转专业:有明显专业特长,并已取得相应成果,如获得专利,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作品,在重大专业竞赛中获奖等。
第三章转专业程序
第七条制定接收计划(一)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转专业工作。
(二)各专业系根据自身的教学资源和条件,确定接收专业及人数,经学校批准后向全校公布。每个专业转入人数一般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在校生数的30%。
第八条报名及录取(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填写《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系部审核同意后,交教务处。
(二)转专业成绩由第一学年两学期的成绩组成。
(三)转专业工作小组按专业将转学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四)转专业录取名单确定后,经报学校审核通过,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厅备案。
(五)已经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不得再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四章学籍及成绩管理
第九条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在批准后即到有关系和部门办理学籍注册、报到等手续。转专业的学生随转入专业和转入年级的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班级进行管理,执行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
第十条学校承认学生转专业前取得的成绩和学分。学生已经修读的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后续课程,考试合格,且学分不低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学生可提出免修申请,经学生所在系部及开课系部认定,报教务处审核批准,认可其成绩,不再修读。
第十一条转专业学生错过修读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要进行补修。学生可根据每学期开课情况提出补修申请,经学生所在系部及开课系部同意后,由开课系部安排补修,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二条转专业的学生,必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和学分,经考核合格,准予毕业;符合授予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山东省特色专业:会计学
校级特色专业: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新生转专业】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