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是
1、上海大学
上海大学,简称“上大”,位于上海市,是上海市属的综合性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苏州大学
苏州大学,简称“苏大”,坐落于江苏省苏州市,是教育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首批入选高校。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国家“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3、南京大学
南京大学,简称“南大”,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111计划”、“2011计划”,为九校联盟。
4、东南大学
东南大学,简称东大,本部位于南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是国家“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入选“珠峰计划”、“强基计划”。
5、上海海洋大学
上海海洋大学,位于上海市,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上海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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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
吉林大学简称吉大,位于吉林省会长春,是教育部直属、中央直接管理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入选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是亚太国际教育协会、21世纪学术联盟、中俄交通大学联盟的重要成员。
东北师范大学,简称东北师大,位于北国春城-长春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与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国培计划”、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和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援疆学科建设计划”高校、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承办高校、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入选高校。
延边大学,简称“延大”,地处吉林省延边朝朝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院校、吉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吉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同重点支持建设大学,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111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为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成员单位,由南开大学对口支援延边大学。
B区比较好的大学有:
1.内蒙古: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大学(Inner Mongolia University)简称“内大”,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历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以蒙古学和动物学著称于世,培育了中国首例、首批试管绵羊、试管牛。
位列国家“211工程”,入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是全国重点大学、中西部“一省一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支持高校、内蒙古自治区“双一流”建设首选支持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广西:广西大学
广西大学(Guangxi University),简称“西大”,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并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省合建”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211工程”、“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
入选“201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国家“863计划”、“973计划”承担高校,“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 设有研究生院,具有自主招生资格。
3.海南:海南大学
海南大学(Hainan University),简称海大,坐落于滨海之城海口,是海南省属综合性重点大学,海南省、教育部和财政部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首批“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入选高校,“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主要成员。
4.贵州:贵州大学
贵州大学(Guizhou University),简称“贵大”,创始于1902年,位于中国贵州省贵阳市,是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贵州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重点建设大学 。
2012年成为教育部“2011计划”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入选教育部“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成为教育部在西部地区重点建设的14所高水平大学之一,“中西部高校联盟”成员,中国最早创办的大学之一。由浙江大学对口支援贵州大学。
5.云南:云南大学
云南大学属中国首批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之一,是列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教育部与云南省“部省合建”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双一流、211工程、一省一校、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入选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成员、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具有自主招生资格。
6.西藏:西藏大学
西藏大学(Tibet University),简称藏大,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的综合性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3年7月成功获批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7.甘肃:兰州大学(既是985,又是211)
兰州大学(Lanzhou University),简称“兰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国家首批“双一流(A类)”、“211工程”、“985工程”大学行列,由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
入选国家“珠峰计划”、“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全国首批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首批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之一,经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
8.青海:青海大学
9.宁夏:宁夏大学
10.新疆:新疆大学、石河子大学
A区和B区是根据国家线来划定的,其中一区实行A类线,二区实行B类线。
一区即A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21省(市)。
二区即B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省(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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