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岭南师范学院的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介绍,其成人高等教育学费如下:
1、专升本:文科 2500元/年;经管 2500元/年;理科2875元/年;外语2875元/年;音乐3800元/年;美术4800元/年;体育2875元/年。
2、专 科:文科2300元/年;理科2645元/年;外语2645元/年;音乐3300元/年;美术4200元/年;体育2645元/年。

学费11500/年 住宿1500/年 生活费另计
在校一年总开支20000 节约也要18000-19000
3年总开支大概60000-70000
一个字贵
可以勤工助学周末或者假期可以排你去做兼职好运的可以50元一日,不好的少于50元 寒暑假也可以做工,多少就看老板
读书看你读什么专业,文化科的可以说浪费钱 理工科的读完还说值得起码有一门技术但工作注定要从苦力做起
不想学的人可以去享受真的想学东西的,父母给你这么多钱确实要认真学点东西
但愿楼主你是个孝子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文科学费12000元/年,住宿费1600元/年,其他费用500元/年; 工科:学费12500元/年,住宿费1600元/年,其他费用500元/年; 艺术:学费13500元/年,住宿费1600元/年,其他费用500元/年;
外语:学费12500元/年,住宿费1600元/年,其他费用500元/年; 理科:学费12500元/年,住宿费1600元/年,其他费用500元/年; 医学:学费13500元/年,住宿费1600元/年,其他费用500元/年。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助学政策
1、执行广东省国家重点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同专业免学费标准,农村户籍(含县镇)及符台条件的城市困难家庭学生直接减免学费3500元或4305元/ 年。学费高于减免部分,由学校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资助办法: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的10%进行评定,补助的金额为共计4000元。
3、岭南扶贫助学工程:对于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有效证明井向招生办或地区招生办事处提出申请,学校审核通过后将享受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服务实现无压力就读,高质量就业。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办学理念
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新校徽保留着寓意锐意进取、开创未来的“飞鸟”品牌印记基因。整体图案从圆形改成了盾型,盾牌纹章象征着庄重、荣耀、高贵与典雅等多重喻意,传达岭南技师学院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主色调突破性采用了蓝色、金色搭配,寓意岭南技师学院培养蓝领优秀工匠人才的方向目标。
增加了“LTC”字样的英文缩写,将现代简洁的中文字体改成了中国独特的书法字体,寓意对中国科技文化的传承。整体设计彰显了岭南技师学院的深厚历史底蕴和办学特色,更传达出扎根中国、培养面向世界优秀工匠人才的教育理念。
各位被我院正式录取的普通大专新生请注意:请收到银行卡的同学持本人身份证在当地农业银行办理借记卡激活并更改新的密码,借记卡的初始密码为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的最后六位(若身份证末位号是字母,则以0代替),再存入学费即可!
初始密码举例如下:
情况一、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为440101813,则申请人的初始密码为1813
情况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为44010181X,则申请人的初始密码为1810
由于银行操作上的失误,我们初始密码需要在最后一位 +1 才是正确的初始密码。例如:原来你的密码是1813,它自动变成1814。请大家在激活银行卡后必须尽快更换自己的新密码!如果还是激活不了的话,请你找回随录取通知书寄出的那张白色的小纸条,上面有该农业支行的咨询联系电话,向他们请求解答~
最终激活、修改密码不成功的同学,建议携带现金前来报到注册并交纳学费。给同学们带来的不便,敬请见谅!
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
10579
第五条学校校址:
1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校本部(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寸金路29号);
2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北校区(湛江市遂溪县遂海路182号);
3岭南师范学院(原湛江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南校区(湛江市赤坎区寸金四横路8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凡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岭南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处理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等事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学校在广东省本科招生批次:第二批本科A线;专科招生批次:第三批A线。广东以外省份招生批次详见各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线上考生。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高考总分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位前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
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须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
1学校单独考试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我校合格证的,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3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学校单独考试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专业的投档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取得本校合格证的,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20%+专业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8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出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出现同分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分高分考生。
第二十四条在广东省,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二批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报考学校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广东省,报考学校美术类、音乐(舞蹈)类、体育类各批次专业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对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1对体育类、音乐(舞蹈)类、工商管理(酒店管理)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身高有要求,身高168米以下的男生、身高158米以下的女生须慎重报考;
2、对体育类、烹饪与营养教育等专业,因用人单位对视力有要求,双眼视力低于43的考生须慎重报考;
3、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因用人单位对传染病有要求,患有该类疾病的考生须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学生,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学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本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3800-4300元,艺术专业8000-9000元,住宿费每年900—1400元;专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含外语、体育)4500-5500元,艺术专业6000元,住宿费每年500—1200元。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各省的招生专业目录注明。广东省政府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批准的新标准执行。
第八章奖助学金
第三十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1学校设立学生奖学金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生奖学金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大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困难学生补助等依照国家、省相关政策评定发放。
2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三等:一等奖学金每生2000元,占学生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占学生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每生500元,占学生人数的15%。
3学校单项奖学金包括:创新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体育奖学金、艺术奖学金、考研奖学金等。
4学校制定多项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包括:晨光工程免费早餐、学杂费减免、特困生补助以及组织勤工助学等项目。
第九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委监察处
联系人:何等浩
监督电话:0759-3182831、3182069
传真:0759-3183831
电子邮箱:zsjw88@126com
第三十二条招生咨询及****
咨询电话:0759-3183211
传真:0759-3183189
电子邮箱:zszsb211@126com
学校网址:>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费根据不同专业进行收费。
学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王牌专业名单
省级二类品牌专业:中药学、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专业。
省重点专业:药学、模具设计与制造、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专业。
省高水平建设专业群:护理、中药学、软件、模具、动漫。
百度百科-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
以上就是关于岭南师范学院的成人高考学费多少钱全部的内容,包括:岭南师范学院的成人高考学费多少钱、岭南职业技术学院学费多少、广东岭南现代技师学院学费多少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版权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岭南师范学院的成人高考学费多少钱】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
工作时间:8:00-18:00
客服电话
电子邮件
beimuxi@protonmail.com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