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学院进一步落实“宽口径、厚基础、重创新、求发展”的教学改革指导思想,按一个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学院在培养目标上注重培养学生的数学基础和计算机基础,以及应用数学方法、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能力,为学生就业和终身学习打好基础。 以人才培养为根本,构建了充分体现办学理念的培养模式与课程体系。
学院采用“2+2”培养模式和“暑期小学期”制。为培养学生的数学与计算机综合素养,将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专业的基础课打通,前两年实行统一的平台课,强化数学、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学习和基本技能训练。第三年,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志向和兴趣自主选择专业。学院各专业开设了多方向选修课,同时实行本科生导师制,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选择课程学习,构建知识体系和职业生涯设计,为就业和升学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平台和选修模块,培养了学生跨学科专业选择的能力,提高了学生择业自主权。
学院利用暑假“小学期”为学生提供了五种类型的科技活动。即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讨班、课程讨论班和提高班、专题设计学习与专业技能培训班、社会实践等。在班主任和导师的指导下,学生志愿参加,为挖掘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创造了条件。 该院通过组织鲁东大学数学建模竞赛,以及组织鲁东大学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得国家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山东省一等奖22项,二等奖17项的优异成绩。特别是2006年,所获得的成绩,名列山东省高校首位。为巩固和扩大教学改革成果,学院进一步加强了数学建模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成立了讨论班,组织年轻教师进行研讨。每学期春季,面向全校学生专门开设了数学建模公选课,吸引近千名学生选修,使许多学生真正感受到了数学建模的重要意义,真正体会到了数学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为推动大学生素质教育产生积极影响。

经过几年的改革与实践,该院的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学生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生就业更加拓宽,从近两年就业情况来看,广泛分布在教育、信息、经济、管理等领域,就业率达98%,其中每年有近40%的学生考取了研究生,分别攻读数学、计算机、管理、经济、生物数学等各个研究方向。
鲁东大学是山东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在美丽的滨海城市——烟台。学校位于芝罘区青年路和红旗路交汇处,交通便利。校园占地141.36万平方米,依山望海,环境幽雅,绿树成荫,是山东省花园式校园。
学校始建于1958年,原名烟台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改建为烟台师范学院, 2006年更名为鲁东大学。建校49年来,学校秉承“厚德、博学、日新、笃行”校训,坚持立足胶东、面向山东、辐射全国的服务面向,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现已建设成为教师教育优势突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
学校一贯重视学科建设,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主线,重点学科为龙头,学科结构不断优化,学科整体实力和水平不断提高。现拥有汉语言文字学、英语语言文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运筹学与控制论、自然地理学、专门史、艺术美学等 7个省级重点学科,原子与分子物理、应用生物技术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学校有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设有21个学院、3个教学部、53个本科专业,分属文、理、工、教、经、管、法、史、农等9大学科,其中有3个省级特色专业和2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2525人。199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共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4 个,涉及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等6个学科门类的15个一级学科。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学校获得开展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硕士生516人,教育硕士生223人。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紧紧抓住“培养、引进、提高”三个途径,以打造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的人才环境为保障,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现有教职工2163人,专任教师1303人,教授161人、副教授343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7%;具有博士学位者207人、硕士学位者614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2.9%,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 15.4%;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者1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专业技术拔尖人才5人,山东省中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1人,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8人,山东省教学名师4人,山东省高校优秀教师4人,烟台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学校外聘教师 162人,其中院士6名、博士生导师21名。
办学条件不断改善,能够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现有基础与专业实验室33个,省级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固定资产总值6. 3亿元,单价在800元以上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2亿元。图书馆藏印刷型图书170.12万余册、电子型图书167.62万种,中外文期刊 4902种。拥有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125个,教学用计算机4399台;体育场馆总面积128833平方米,体育训练(锻炼)器材齐全。
学校始终坚持科研促教学,科研水平不断提高。现设有教育部汉语辞书研究中心、中国近现代史史料学研究所、山东省食用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心理教育研究与咨询中心等10个科研机构。自2001年以来,学校先后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824项,其中“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47项,省部级项目73项,厅局级项目122项,鉴定科技成果44项;近三年出版学术专著129部,发表学术论文6976篇,其中被SCI、EI和ISTP收录284 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或摘引47篇;获得各类科研奖励448项,其中省部级以上43项。
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加大教学投入和专业、课程建设力度,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自2001年以来,学校先后承担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 28项;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2项;有省级精品课程10门;自编教材75部;学生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平均为75%;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比例一直保持在35%以上;近三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就业率平均为89.13%;学生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山东省电子设计竞赛等各类国家级或省级大型竞赛活动中共获奖123项,其中国家级奖励14项。2001年11月在山东省教育厅组织的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中,我校荣获省属高校教育质量第一名。
学校自1999年开始培养第一届研究生至今,560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共出版著作7部,发表论文600余篇,其中10多篇论文被SCI、EI 收录,4篇学位论文荣获山东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7项成果获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在已毕业的248人中,有29名硕士生被中科院、浙江大学等全国著名科研院所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六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建校49年来,学校已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本专科毕业生5万多人,遍布社会各行各业,为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尤其是基础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仅烟台、威海两地共有中学教师48880人,其中我校毕业生占35.14%;1078名中学校长中,我校毕业生占32.74%; 1248名教导主任中,我校毕业生占44.55%;
3312名高三任课教师中,我校毕业生占44.44%。他们以综合素质高、基础知识牢、敬业精神强、职业技能好、适应能力强而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张承先同志来烟台视察时说:“烟台素质教育取得这么大的成绩,作为烟台教改实验区教师的摇篮、教育改革的思想库,烟师的师生是出了大力的。”
学校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有关市(县区)、国内外高校和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作为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200所高校之一,与日本、韩国、美国、俄罗斯等多个国家的29所大学建立了校际友好交流关系,已有12个专业 260名学生分赴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留学; 与中国测绘院、张裕公司、万华集团、大韩电子等中外企业建立了实习、实践、培训、就业等合作关系;与市教育局共建“烟台市中学教师培训基地”,学校为烟台市免费培训优秀的中学教师,烟台市教育局为学校提供优质的教育实习基地资源,实现了学校与当地基础教育事业的双赢。
学校先后荣获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三次被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教学管理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得全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以及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全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自动化建设先进图书馆、高校学生宿舍管理先进单位、高校伙食管理先进单位、山东省高校绿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目前,学校正在加快建设步伐,紧紧围绕建设特色鲜明、水平较高的综合性大学这一目标,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战略,实现人才培养质量、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装备以及生态化和人性化校园建设水平的六大提高,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力争到2020年将学校建设成为在国外有一定知名度,国内有较大影响,水平较高,特色鲜明,位居省内外同类院校先进行列的教学研究型大学。
没有。
鲁东大学研究生全部是通过考核通过,所有学生都是在同一水平线上,不存在少数计划。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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