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同类专业建设资料,建筑系

 2025-02-18 02:27:01  阅读 178  评论 0

摘要:最好的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四川省建设厅,西南五省建筑系统共建的一所大学。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有自主招生资格,全国50所就业经验典型大学之一(包括本科、专科,四川省仅此一所) ----专科层次公办专科(37所)---- 国家示范高职院校(6所) ①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最好的是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隶属四川省建设厅,西南五省建筑系统共建的一所大学。国家示范高职院校,有自主招生资格,全国50所就业经验典型大学之一(包括本科、专科,四川省仅此一所) ----专科层次公办专科(37所)---- 国家示范高职院校(6所) ①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验收通过) ②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验收通过) ③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验收通过) ④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验收通过) ⑤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 ⑥四川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四川省示范高职院校(4所) ①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立项建设) 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 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 ④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立项建设)国家骨干高职院校(5所) ①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立项建设) ②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拟立项建设) ③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拟立项建设) ④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拟立项建设) ⑤宜宾职业技术学院(拟立项建设)公办普通高职高专院校(26所)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四川商务职业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泸州职业技术学院、乐山职业技术学院、雅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层次民办专科(10所)----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四川天一学院、四川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四川托普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四川文化传媒职业学院、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四川警安职业学院、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长春一汽高等技术专科学校

报高职学院的九大理由一、高职快速发展成为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重要特征截至2003年底,我国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已达908所,占普通高等学校总数的58.5%,已基本形成每个地市至少有一所职业院校。此外,还有612所本科院校举高职教育,高职教育的在校生已达479万,招生数达200万,约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总数的52.3%。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5%2003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17%。

二、《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实施“职业教育与培训创新工程”党的十六大明确本世纪前20年要集中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速培养生产服务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提出要把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进一步加快农村人力资源开发步伐;提出要把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出要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形成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出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中央人才工作会议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和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

高职国家示范骨干院校同类专业建设资料,建筑系

三、高职教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就业教育十六大报告:“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是我国当前和今后长时期重大而艰巨的任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一项长远的积极的就业支持政策。面向市场学,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能力为本位,实行产教结合和校企合作,注重对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的培养,造就生产、服务和管理一线的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从今年起,教育部将对所有高职院校进行五年一次的评估,连续几年就业率低的专业将限制招生。据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对347所高职高专院校统计资料表明,截止到2003年12月底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为87.6%,未就业率平均为11.7%,不就业率平均为0.7%2003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较2002年高职高专毕业生就业率有一定的提升,增幅为1.9个百分点。2003年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的学校有153所,就业率在95%以上的专业共有383个。能上一所理想的高职院校就意味着将拥有一份理想的工作。

四、高职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银领人才为目标,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重视实践能力培养80%的毕业生获得一个或多个职业资格证书推行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培养,促进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最大限度地满足行业、企业的需要。

五、高职毕业生就业机会将不断增加教育部与劳动保障部等部门于2003年12月启动“职业院校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该项目拟选定500多所职业院校,优先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等四个专业领域建立培养培训基地,力争在2003年-2007年向社会输送紧缺专业毕业生100万人,并提供短期技能提高培训300万人次。未来三年社会对下列专业高职人才需求较大:华北地区: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广告设计,文秘,物业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建筑装饰,数控技术等。东北地区:工业电气自动化,汽车运用与维修,机电一体化,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数控技术,装潢,农业实用生物技术,畜牧兽医,保护地园艺,平面形象设计,建筑装饰,市场营销,旅游酒店管理等。华东地区: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数控技术,电气技术,计算机应用与维护,电子工程,机械制造,旅游管理,工民建,市场营销。中南地区:机电一体化,电气自动化,模具制造,数控技术,机械电子设计、制造,汽车维修,工民建,建筑装饰,艺术设计,市场营销,宾馆管理等。选择符合自身实际(兴趣、能力特征)和社会需求的专业是考生必须认真考虑的。

六、读高职有着本科院校同样广阔的继续学习深造的空间专升本、成教、自考、技术本科、研究生终生学习七、对部分考生来说读高职比读三类本科更实惠学费较低(三本院校年均在12000左右,国高职年均4000左右,民高职年均5000左右)学制由三年缩短为两年高职毕业生上岗后都有较高的经济收入就业机会低投入、快回报、高回报。

八、高职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定向发展学习专业技能提高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等重要素质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创业精神教育与知识技能教育融为一体,有利于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高尚品质。读高职院校也意味着专业化发展的开始。

九、高职院校对学生就业的优质服务专业设置适应市场,产销对路定单培养模式“双证”制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络服务。教育的产品就是学校和教师提供的教育服务,高职院校的优质服务赢得了越来越多的教育消费者。

******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全文)

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普通高等学校。2006年学校跻身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成为吉林省第一所国家“211”高职高专院校,2009年11月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财政部验收,并获得示范校建设一等奖 学校始建于1979年,座落于长春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在校生7000余人,教职工总数463人,来自企业的兼职教师405人。校内实训基地和实验实训室80个,校外实训基地194个。占地50公顷、建筑面积21.5万平方米,总投资6.92亿元的新校区已于2010年10月28日落成,建设目标为开放式、高水平、国际化的汽车职业教育基地。 学校下设汽车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营销学院、高职部等教学单位,设置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数控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物流管理等15个专业。 学校与一汽大众公司、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一汽丰田公司、一汽技术中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发多种订单班,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习、实践及就业岗位。2012届毕业生现在已有95%被用人单位预订。 学校汽车工程学院的教师团队荣获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团队”称号,并于2009年成为教育部高职高专汽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单位。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专业和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教学改革经验被纳入国家教育部示范专业建设经验集锦。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

******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遴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项目管理,保证“双高计划”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9〕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育部、财政部(简称两部)联合组织管理,地方(包括项目学校举办方,下同)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学校具体实施。

第三条 项目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

第四条 “双高计划”每五年一个支持周期,启动第一轮建设。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重点支持建设5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两部负责总体规划、协调推进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主要职责包括:

(一)项目设计、审核立项、过程监管、绩效管理;

(二)规划阶段重点任务,统筹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三) 组建项目建设咨询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委会”);

(四)审定项目遴选和考核标准;

(五)指导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管理区域绩效;

(六)委托第三方评价项目绩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承担“双高计划”日常工作。

第六条 专委会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学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受两部委托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一) 研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遴选标准和考核标准;

(二)评审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三)为项目建设提供咨询服务。

第七条 省级教育和财政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根据遴选条件,开展项目预审和推荐工作;

(二)指导监督本区域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落实项目学校的相关支持政策和建设资金,并对项目实施监管。

第八条 项目学校举办方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发挥办学主体作用,在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提供支持,营造良好的项目建设环境;

(二)指导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第九条 项目学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编制报送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二)按照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开展项目建设;

(三)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四)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按要求报送项目建设报告,并接受监控、审计和评价。

第三章 项目遴选

第十条 “双高计划”遴选坚持质量为先、改革导向、扶优扶强,面向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学校(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专科高职学校),分高水平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两类布局。在高职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国家统一要求且逐年增长的前提下,对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重点工作推进有力、改革成效明显、“双高计划”政策资金保障力度大的省份予以倾斜支持。

第十一条 学校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学校办学条件高于专科高职学校设置标准,数字校园基础设施高于《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标准。

(二)学校人才培养和治理水平高,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方面成效显著,对区域发展贡献度高,已取得以下工作成效:被确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省级及以上优质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已制定学校章程并经省级备案,设有理事会或董事会机构,成立校级学术委员会,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牵头组建实体化运行的职业教育集团,合作企业对学校支持投入力度大;成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非学历培训人日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数;近三年招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90%,毕业生半年后就业率不低于95%;配合“走出去”企业开展员工教育培训、有教育部备案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招收学历教育留学生。

(三)学校坚持职业教育办学定位和方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教育教学改革、校企合作和专业建设基础好,人才培养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高,学生就业水平高,社会支持度高。

(四)学校在以下9项标志性成果中有不少于5项:

1.近两届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第一完成单位);

2.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项目且应用效果好;

3.承担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且成效明显(仅包括现代学徒制试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

4.有国家级重点专业(仅包括国家示范、骨干高职学校支持的重点专业);

5.近五年学校就业工作被评为全国就业创业典型(仅包括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6.近五年学生在国家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过奖励(仅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7.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仅包括“*”教学名师、全国高校黄大年式团队、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能力比赛获奖);

8.建立校级竞赛制度,近五年承办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9.建立校级质量年报制度,近五年连续发布《高等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且未有负面行为被通报。

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学校近五年在招生、财务、实习、学生管理等方面未出现过重大违纪违规行为。学校未列入本省升本规划。

第十二条 专业群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专业群定位准确,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专业群组建逻辑清晰,群内专业教学资源共享度、就业相关度较高,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建设机制。专业特色鲜明,行业优势明显,有较强社会影响力。

(二)专业群有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教学创新团队,校外兼职教师素质优良。实践教学基地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基地建设与实践教学项目设计相适应、相配套。校企共同设计科学规范的专业群课程体系,反映行业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育教学,线上线下课程资源丰富。

(三)专业群生源质量好,保持一定办学规模。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机制,学生就业对口率、用人单位满意度、学生就业满意度高。与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开展科技研发应用,科研项目、专利数量多。

第十三条 项目遴选包括学校申报、省级推荐、遴选确定等3个环节。

(一)学校申报。满足第十条、十一条、十二条的学校自愿申报,按要求向省级教育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学校总体建设方案、不超过2个专业群的建设方案、真实性声明、承诺书等)。

(二)省级推荐。省级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依据基本条件择优遴选,学校申报材料及遴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出具推荐函(包括推荐院校顺序名单、真实性声明等),与推荐学校申报材料一并报两部。

(三)遴选确定。两部委托专委会依次开展高水平学校、高水平专业群项目遴选。专委会根据高水平学校和专业群遴选标准,分别对学校和专业群评价赋分。依据学校和2个专业群赋分综合排序,确定高水平学校推荐单位,推荐结果分为三档,A档10所、B档20所、C档20所左右;依据学校和1个专业群赋分综合排序,考虑产业布局和专业群布点,确定高水平专业群推荐单位,推荐结果分为三档,A档30所、B档60所、C档60所左右。两部对推荐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并公布结果。根据年度资金安排,中央财政通过相关转移支付引导支持建设一批,地方和学校自筹资金建设一批。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项目学校根据建设任务和预算安排,确定绩效目标,编制项目任务书。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后报两部审定。

第十五条 项目学校根据审定意见修订完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报两部备案并启动建设。

第十六条 项目学校按照备案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实施建设,原则上不作调整。建设过程中确需调整,须经省级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并报两部备案。

第十七条 每个支持周期结束,项目学校按要求提交验收报告,经省级验收后报两部复核。复核结果予以公布,并作为下一周期遴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 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 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调整项目资金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对资金筹措有力、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加大支持力度;对资金筹措不力、实施进展缓慢、建设实效有限的项目,提出警告并酌减资金支持额度。出现重大问题,经整改仍无改善的项目,中止项目建设。中止建设的项目学校不得再次申请“双高计划”项目。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改、中止项目等处理: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建设;

(三)擅自调整批复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内容;

(四)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财务制度规定;

(五)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地应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两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专业是2006年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提出的。重点建设专业是在100所示范院校中,选择5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产学结合紧密、特色鲜明、就业率高的专业进行重点支持 字数到上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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