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内容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内容,在写简历的过程中,写工作经验是很重要的事情,需要掌握一定的技巧,才能让面试官对你产生好感。以下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关于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内容的资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内容1
1、进一步加强对关键业绩的考察和引导

科研论文方面,着重考察在本学科领域的影响力,鼓励教师发表国际高水平论文。科研项目方面,侧重考察申请人主持课题的实绩与能力,尤其是承担国家、国防重大、重点项目等方面。专利方面,要以授权和转化为重点,着重考察技术发明专利及应用实效。
各初评组要重视申请人的工作实绩,应结合不同学科特点制定相应的关键业绩指标作为引导。
2、提升教师的国际交流能力,执行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要求,取消过渡条件
取消2010年设置的过渡条件,按照文件要求,申请教师系列、研究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有累计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申请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有累计3个月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或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大会报告3次(含)以上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以国家留学基金委、人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出国经历为准。
3、优化部分系列及学科职称申报条件
按照遵循各类人才成长规律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学科特色,促进学科发展,在不降低原申报标准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部分系列及学科职称申报条件。根据5月6日校长办公会决议,授权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学科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相关条件,评审通过的,按照优化后的申报条件执行未通过的,则按原来的申报条件执行。
4、完善教学为主型教授评审程序
为鼓励教师对教学的投入,促进以教学为主教师的成长,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教学为主型教授评审程序,适当增加学科组指标,优化调整学科组专家组成,开放答辩现常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内容2
为保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公正和公平,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北航人字[2009]13号)文件中有关评审资格和评审工作制度的规定,并强调以下几点:
1、严格规范申报材料
申请人所填报的业绩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脱产读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他成果,不得作为职称申报材料参加评审。博士后出站人员申请副高职称,其任现职时间以博士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时间开始计算。申报业绩取得时间以2011年5月30日前为准。所填内容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申请人应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申报材料经学院公示提交到人事处后,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更改。
申请人发表SCI/SSCI、EI/ISTP等检索论文,检索数应以专业检索部门的证明材料为准,只计入确实已经被收录、可以检索到的论文,如果5月30日之前检索不到则不得计入检索数对于发表在被SCI/SSCI、EI/ISTP等收录的杂志上的文章,还不能确认该文被收录的,应予以注明被SCI/SSCI、EI/ISTP等同时收录时,按最高收录等级计入,不得一稿多算。
2、初评组应加强对申请人评审资格和材料的审查
初评组应对申请人的.评审资格条件(包括年龄、任职年限、申报次数等)、相关学科要求的申报条件(包括教学、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等)以及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保证评审材料的可靠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必须经院(系)盖章方有效。除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外,包括答辩时,不允许个人提供任何其它材料供专家评审参考。
学校将组织对申请人填报表格及附加材料进行复查,检查结果报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委员会审议。经审议确定未达到思想政治条件和业务条件要求的.人员,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所占指标同时作废。
3、进一步规范院(系)教授委员会审议环节,严格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授委员会议事规程》
教授委员会要对申请人进行排序,作为初评组、学科组专家评审参考。各院(系)教授委员会组成及教授会议对申请人排序情况须报校人事处备案。
4、进一步完善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程序,严格执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高级专业技术评聘同行专家评议工作规程》
学校将逐步建立同行专家库,并按照最新国家学科排名选择学校外送评审。进一步加强评审保密工作,确保每一个环节评审内容不失密,尤其外送单位评审专家及评审内容不失密,保护同行专家,建立学术信誉。
继续执行学术回避制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初评通过人员可向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提出同行专家回避申请,申请回避的专家最多不超过2名。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学校不再安排回避名单上的专家作为校外同行评议专家。
专家鉴定意见统一采用《专家鉴定意见表》,正高职申请者应提供5篇代表作全文材料,聘请5位具有正高职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评审。副高职申请者应提供3篇代表作全文材料,聘请3位具有正高职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评审。评审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申请正高职的材料由人事处送审,申请副高职的材料由人事处委托各初评组送审。
5、继续加强对教师教学业绩的考察
教学业绩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教学任务情况和教学水平等方面,继续组织教学业绩答辩,实行教学业绩“一票否决”制。
6、继续加强对教师学术道德的要求
初评结束后,各初评组应将所有通过人员的评审材料集中公示,并将公示的时间、地点上报人事处,学校将组织抽查。初评组、学科组、高评委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均予以公示。各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均可书面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办公室反映问题。
申请人凡出现抄袭剽窃、伪造数据、篡改造假、提供虚假材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审资格,评审通过者予以撤消,并根据《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及管理暂行办法》(北航人字[2010]8号)进行处理。
王泽九
( 2007 年 9 月 22 日)
今年 2 月 10 日在北京召开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五届三次全委会,5 月 30 日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召开了第一次成立会议,两次会议对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要求办公室就以下问题,即奖项名额问题、基金集资与运作、继续向科协基金会催还基金以及基金会管理办法等进行调研。现提出以下意见,向委员会报告,供委员会及理事会审议。
一、关于奖项名额的调整问题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自 1989 年设立以来,按历届 “章程”规定: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先后共设 4 个奖项,即荣誉奖 ( 包括特别奖) 、野外奖、科研奖和教师奖等。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除荣誉奖外,评选野外奖,不得多于 8 人科研奖不得多于 5 人教师奖不得多于 2 人。每次 3 个奖项,总获奖人数不得多于 15人。上次会上有委员对此提出可否增加名额,也有委员提出不宜增加,为此委员会责成办公室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供审议。
首先,办公室对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自 1989 年设立以来已评9 次获奖人员情况做了分析。
据统计,9 次共有 150 人获奖,涉及地质行业 14 个部门,其中荣誉奖 25 人 ( 包括特别奖 2 人) ,野外奖 67 人,科研奖 41人,教师奖 17 人,这 3 个奖项并不是每次都能评满,9 次评奖,有 6 次名额未用完,3 个奖项都发生过评选缺额。由此看来,野外奖、科研奖、教师奖 3 个奖项每次评选不得超过 15 人,设置是合理的。
在获奖人员中共有 47 位院士,其中包括荣誉奖获得者 25 位院士,获奖后新当选为两院院士的共 22 人,在新当选院士中野外奖有 3 人,占获奖人数 4%科研奖有 16 人,占获奖人数的39% 教师奖有 3 人,占获奖人数 17% 。这些数据足以说明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是地质行业的最高荣誉奖,并得到社会和地质行业的广泛认可。
从获奖者年龄看,最年长者 89 岁,最年轻者 42 岁,平均年龄: 荣誉奖 73 岁,野外奖 60 岁,科研奖 60 岁,教师奖 65 岁。自第八次颁奖以来,50 岁以下的获奖者人数明显增加从获奖者学历看,研究生 38 人,占获奖者总数的 25.3%,大学毕业生92 人,占 61.4% ,大专毕业生 17 人,占 11.3% ,中专毕业生 3人,占 2.0%。其中第八次获奖者中,研究生占获奖者比例为35.2% 第九次获奖者中,研究生占 56.2% 。从获奖者职称看,获奖者正高职 ( 教授、研究员以上) 137 人,占 91.3%副高职 13 人,占 8.7%。自第六次颁奖以来,获奖者均为正高职。这些数据表明,申请和获得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者,高学历化、高职称化和年轻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其次,我们征询了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老委员和邀请参加初评的各部门、各学科专家的意见。大家认为: ①现行 “章程”中所规定的 “每次评选不得超过 15 人”,这与全国地质队伍的规模是相适应的。目前增加名额,与当前地质工作的整体水平不相适应,容易造成降低水平的错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之所以有很好的社会影响,有那么多获奖者当选为两院院士,主要是评选中坚持了高标准、严要求和宁缺勿滥的原则②现在地质队伍的结构与 20 年以前相比有明显变化,即野外地质勘查队伍不断缩小,综合研究不断加强,各省 ( 自治区、直辖市) 的区调队,甚至有些勘探队,都相继改为地调院、勘查研究院、地质地球化学研究院、地球物理勘查研究院等,研究队伍在不断扩大③野外地质工作者与地质教育工作者中从事地质科研的人也纷纷申请科研奖,如已获科研奖人员中有 5 人来自院校,增加了科研奖的评选压力。造成以上科技奖名额紧张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是从事野外工作的同志和院校的教师在科研上有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科技奖二是有人认为野外奖只讲效益,教师奖只讲教书育人。而科技奖是讲贡献和水平,这实际上是误解,3 个奖项是一样的,都是李四光地质科学奖,没有高低之分,只是奖项名称不同而已。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建议: 一是多宣传说明 3 个奖项是一样的,无高低之分,主要从事野外工作的同志尽量申请野外奖,主要在教学岗位上的教师尽量申请教师奖二是自本次颁奖 ( 第十次) 开始,证书上不再分奖别,统称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但在申请评选等程序过程中仍分野外、科研、教师 3 种奖项三是对在科研单位长期坚持野外调查的同志也鼓励申请野外奖四是将野外奖名额减少 1 人,由 8 人减至 7 人,科技奖增加 1 人,由5 人增至 6 人,教师奖仍为 2 人,每次评选 15 人,总名额不变。是否调整,请委员会决定,决定后相应修改章程。
二、关于集资问题
五届三次全委会和一届一次基金会理事会均提出继续集资扩大本金的问题,把我国地质行业最高层次的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办得更好,同时扩大支持宣传李四光学术思想和青少年科技活动。据此,我们草拟了一个 “捐资建议”,提交会议讨论。
捐资建议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 《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基金会成立后要不断扩大基金来源,使其增值,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公益事业。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自 1989 年成立以来,基金的收益主要用于颁发奖金 ( 颁奖 9 次) ,除 25 位特别奖、荣誉奖没有奖金外,125 位获奖者共发奖金 207 万元,奖金额度从初始的每人 3000元增至现在的每人 5 万元。五届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章程规定除奖金外,还要对开展李四光学术思想的研究和青少年科普活动给予支持。而现在银行的利息波动大,收益不稳,再加上要支持青少年科普活动和宣传李四光的爱国精神和科学创新精神、开展李四光学术思想的研讨等,现有本金的利息就难以为继,而且《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要求每年还要有一定的增值,就更难以做到。因此,提议再一次捐资。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从 1989 年成立时的 65 万元到第二届委员会增至 130 万元,第三届委员会捐资 761 万元,第四届委员会捐资 1024 万元,现在实有基金本金 1980 万元,建议第五届委员会再资募集资金 800 万 ~ 1000 万元。具体捐资数目,仍按以前办法。
请三大石油公司和有财政收入的地勘行业单位多给予支持,建议三大石油公司各捐资 200 万元,国土资源部捐资 100 万元,其他部门积极捐资 20 万 ~ 30 万元,个别单位 10 万元。我希望在座的各位委员,能和我们一起把这项工作做好,使这次捐资工作能够超额完成。
三、关于基金运作情况
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第一次理事会后,基金会办公室按照 “理事会”精神和 《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基金运作和管理,确保本金安全,努力增加基金运营效率。对已收回基金进行了投资运作,运作资金 1050 万元 ( 还有 980 万元在中国科学技术发展基金会,未退还) 。
( 1) 购买国债 100 万元,五年期,利息 4.6% 。
( 2) 银 行 “理 财 金”100 万 元,三 年 期,利 息 3.5% ~13% 。
( 3) 企业投资 100 万元,年利息 15% 。
( 4) 企业借款 300 万元,一年期,利息 13% ~ 15% 。
( 5) 投资基金 ( 开放式) 450 万元。
以上基金运作效果良好,风险小,收益平稳,第三、四项已获收益: 2006 年度 46 万元、2007 年度 33 万元。第五项自 4 月申购后,单位净值增长平均为 35%,其中一支基金已获红利 38万元。基金投资收益一是净值增长一是收益分红,且持有时间越长收益越高。
2007 年度基金运作预计收益可达 15% 。
基金运作要风险、效果并重,根据自身特点和以往经验,应坚持自营。
四、关于向科协基金会追还存款问题
五届三次全委会后,办公室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不停地催要,除通过电话、有关会议和各专项基金联合催要以外,我们还请寿嘉华副部长找科协党组书记邓楠,还联合詹天佑基金会共同专写报告,由铁道部蔡副部长专门呈送给邓楠,但至今没有明确答复。据了解,邓楠同志一再表示,钱一定退给大家,请再等一下,把清算工作做完后,立即退还大家。
五、关于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换届问题
按章程规定,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委员会每届任期 4 年,届满后可连选连任。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第五届委员会于 2003 年底成立,到今年年底到期换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经民政部批准今年才成立,任期四年,但委员会的委员和基金会的理事多数是重复的,因此具体换届的做法,需要我们根据章程规定与主管部门以及地质行业各单位协商后再定。
各个学校标准都不同
有难以之分
e.g.
我校200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为人师表;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并具有履行拟聘职务岗位职责的能力。
2.学历
晋升教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必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河北省强势学科专业点人员要具备博士学位;实行学位制之前毕业的教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晋升副教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任职资历
晋升教授: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并受聘该岗位5年以上;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并有在国外从事本专业研究连续2年以上且在国内没有正常晋升机会的优秀教师可直接选择按人才引进方式申报教授,越级申报晋升教授所用材料必须是最近5年(2001年9月~2006年8月)的成果。
晋升副教授:获得讲师任职资格并受聘该岗位5年以上;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拟申报教授、副教授的教师,如不符合以上学历和任职资历条件,按河北省职改办《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下简称《评审条件》)中破格条件申报。
引进教师在其到我校工作前后原则上应有一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历方可申报教授、副教授。
教辅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岗位性质申报相应系列,管理人员原则上应申报研究系列;申报其它系列的学历条件和任职资历条件见《评审条件》。
4.申报人员必须达到《评审条件》中各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论文著作条件。
5.考核
任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6.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
参加全国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当年调入人员和当年归国人员未能参加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当年可以申报;符合免试条件的需填写免试审批表。
二、评审指标和权限
根据冀教职改办[2001]8号《河北省省属大中专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和冀教人[2003]26号《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等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确定评审指标。
我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控制、仪器仪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学与通信6个学科的教授和副教授评审权,力学学科的副教授评审权;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高级实验师和其它学科的教授、副教授评审由河北省高等学校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三、评审办法
1.正高职由各中层单位审查同意后向校评委会推荐,校评委会集中进行评审。
2.各学院副高职由所在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指标自行组织评审,其它部门的副高职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组评审,评审后排序上报校评委会。校评委会对初评通过人员进行投票,得票超过到会评委三分之二及以上票数的为通过。
3.申报副高职的人员必须在各单位评审会议上答辩,申报正高职的人员必须在校评审会议上答辩,答辩采用说课形式,时间一般在20分钟以内。答辩情况记录在《答辩情况记录表》上。
4、所有申报按正常评审、破格评审、人才引进评审的人员,经审查申报资格有效的,实行统一评审,均占评审指标。同级改职不占评审指标。
5.各单位推荐评审淘汰率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将本单位推荐人员排序,最后一名报学校参加差额评审。
四、有关政策的说明
1.期刊认定
核心期刊目录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2004年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第四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科学引文数据库(SCD)和《燕山大学中文期刊目录》的合集为准;省级刊物指省级以上出版社、本科院校校刊或省级科研机构出版的刊物;一级(A、B)刊物以《燕山大学中文期刊目录》认定为准。
2.教师师德考核按《燕山大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条例》执行。
3.评审时优先考虑工作在教学一线、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
4.教学工作量应达到教学量化办法中规定的年平均值。
5.科研经费要求按燕大科字[2001]194号文件规定执行(经费计算时间为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请申报人员按科技处规定提供科研到款凭据。
6.科研到款应由课题组负责人根据成员贡献大小按比例分配给课题组成员,反对无原则分配。所分配出去的款项不能再用作其他人今后定岗、定级、晋升等的科研工作量。评委对申报人员的科研到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申报人员进行针对性的答辩,经查有不实的取消当年的参评资格。
7.我校教职工在职期间所产生的教学科研成果应署名燕山大学,未署名的成果不得作为评职材料使用。
8.省职改办对正高级工程师实行申报条件和申报数额双控制,符合条件的人员,经学校评审通过后,可上报省里评审。
9.任职资格和计算机免试年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31日,退休年龄截止时间为2006年6月30日。
10.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得申报。
(1)教学任务和科研工作量未达到学校规定标准者;
(2)两年内受党纪、政纪警告以上处分者;
(3)年内被记严重教学事故一次或一般教学事故两次者;
(4)属《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规定范围内的禁止申报
情况的。
11.严禁申报人员向专家打招呼、送材料。
12.凡在职称评审中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3年内禁止参评的处分。
五、申报工作
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冀职改字[2003]3号《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执行。
1.各学院负责受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并负责材料核实、资格审查、量化打分等工作,其它单位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同意后直接报送人事处。
2.申报人员须将其2篇代表作放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的最前部,并在备注栏注明“代表作”字样。基层单位对该表核实无误后,将审核结果及其电子文档报人事处,以便公示。
3.为使学校的推荐评审工作尽可能合理与简化,规定在校内评审时,申报人员最多提供8篇论文,3部著作,3项教学科研奖励,4项教学科研项目,2项专利,2项荣誉称号。其余材料可作为评职材料的一部分在上报省里时加入。
4.所有申报材料必须是正式出版物,超期材料、录用证明、校样等不能作为评职材料使用,增刊不得认定为核心期刊。
5.材料核实应安排专人负责,审核人要将原件与复印件逐一核对,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必须撤出。审核后,审核人须在复印件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主要是审核学历、学位、任职年限、职称系列、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教学科研工作量、论文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主持或参加科研项目,须提供项目立项证书,已经完成的须提供结项证书,未完成的要提供阶段性科研成果鉴定证书或效益证明材料。
6.各单位要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人事处,由人事处组织复核,确无问题的人员可提交评委会评审。
各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要及时提交人事处,未通过人员的材料待学校的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退还本人。
7.申报人员按照量化标准自行打分,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量化表》(现实表现由单位给出),再由专家复核,量化分值要公开展示。
六、副高职的推荐评审
1.推荐评委会的组成
(1)评委应由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
(2)评委会组成要尽可能考虑到参评人所在学科的分布;
(3)与申报人员有亲属关系的人员不能担任评委;
(4)评委一般不得少于9人(奇数);
(5)评委必须到场审阅材料后方能按程序投票;
(6)评委会组成名单须报学校批准,否则评审无效。
2.评审程序
(1)评委会审查申报人员的材料;
(2)答辩;
(3)差额无记名投票;
(4)投票后要当场点票、计票,并公布结果;
(5)推荐结果按得票多少排序并经推荐评委会主任及监票员、验票员的签字后报校评委会;
(6)将评审结果、评审记录、《答辩情况记录表》等资料报人事处备案。
七、评审收费
每位申报人员需交评审费360元。有自评权学科的副高职人员的评审费基层留用250元,上交省里110元,无自评权的学科360元将全部上交省里;有自评权学科的正高职人员的评审费基层留用110元,上交250元,无自评权的360元全部上交省里。
八、时间安排
9月12日~9月14日:申报材料;
9月15日:各学院将材料公示时间(公示时间安排在15日~19日,每天展示时间不少于8小时)和地点报人事处,同时将经过审核的每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报人事处。人事处将在网站上公布申报材料公示的时间和地点,并在网上公示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信息表》;
9月15日~9月19日: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安排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量化打分、汇总填写《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
9月19日: 各学院将填写好的《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和所有审核后的正高职申报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原件留在原单位备查)。各学院将副高职推荐评委会成员名单报学校核准;
9月21日~9月22日: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组织评审,并及时将评审结果及评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
9月23日~9月24日:校评委会评审;
9月25日:公布评审结果。
九、其它
本通知未尽之处按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条例和规定执行。
有关评审政策、文件、规定和文档下载的详细内容请浏览人事处网站
1. 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职称评审条件
河北省卫生专业主任医(药、护、技)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主任医(药、护、技)师应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新理论、新技术,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确定工作和研究方向;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和精湛的技术,运用独到的学术见解,解决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和重大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重要价值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造诣较深,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药、护、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满5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能够根据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专业重要科研项目的研究,或将国内外最新技术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能够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在业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群众公认程度较高;具有组织与管理本专业技术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每年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不少于三十五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能解决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业绩突出
(二)获得下列科研奖励之一:
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一项(额定人员);
2、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前三名);
3、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一项(前二名);
4、获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第一名)。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以来,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任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出版著作2部(任副主编,著作内容不少于20万字)并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其中核心期刊1篇);
(三)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
(四)在学术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核心期刊2篇)。
八、破格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的人员,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二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具备第七条规定的论文、著作条件;
(二)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一项(额定人员),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两项(额定人员)。
九、附则
(一)条件中所规定的著作必须具有ISBN书号,学术期刊必须具有ISSN和CN刊号。
(二)条件中所规定的论文均为第一作者。
(三)条件中规定的核心期刊是指“中文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或“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
(四)著作、论文和科研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或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密切相关。
(五)条件中所提到的“市”是指设区市。
2. 河北省卫生副高职称什么时候公布
河北省正副高级职称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九品论文,专业的论文发表。 (一专)主属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10万字以上)。
2、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著1部(独撰,且在5万字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3. 河北省卫生专业副高职称需要考试吗
全省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组织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至2月13日17时,报考人员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站进行报名,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1时30分,详细的考试相关的内容可查看职 业培 训教 育网。
4. 河北省最新卫生技术评定副高级职称科技成果是不是必须获奖
你好: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三等奖两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的发明人。
(四)编写的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规程被采纳,并己付诸实施。
(五)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调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前两名,以项目申请书为准),课题执行情况良好,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一项以上,取得较显著成效。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著作一部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两篇。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解决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两篇。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及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宣读论文两篇。
论文发表
5.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后还需要什么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统职称晋升考试合格,只表示你已取得了评职称的基本条件之一,还有综合其它的条件(比如工作年限丶评优次数…),由你自己申请,单位初评推荐,最后上报正式评审。
6. 河北省先取得硕士学历后具备中级职称申报卫生专业副主任医师的工作年限要求
全国统一,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报考副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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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河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有时间要求吗
北省卫生高级职称科研没有时间的要求,随时可以报考
8. 2017年河北省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哪公示什么时间公示
卫生系统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答辩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中国卫生人才网。
具体参照国人部发【2005】25号文件。
高级职称个人申报材料及排列顺序:
1、凡属破格申报、引进入才、长期援疆 *** 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说明。
2、申请破格晋升,须提交集体和个人证书奖项复印件各1份。
3、《申报表》一式2份(须本人签字)
4、《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单位审核意见表》一式2份。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参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有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转正定级表).
8、现任职务聘书复印件(或聘任通知、单位人事部门的聘任证明)
9、申报医师资格须提交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护士资格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报会计师资格须提交《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明。
10、其他培训证书、 *** 聘任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11、《同行专家评议表》2份(须有专家签名).
12、论文及其他代表作复印件(含期刊封面、目录、正文),按照申报表中的填写顺序排列。
13、申报医师系列资格,须提交病历材料复印件及复印证明(附件8)。申报麻醉专业,须提供麻醉记录单。
14、申报研究员、副研究员资格的申报人应提交任期内承担课题/基金项目及科研经费情况的相关材料。
15、1张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背面注明姓名、单位和申报专业。
(8)河北省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卫生职称有一下几种分类:
护理: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
药学:初级药士、初级药师、中级主管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中药学:初级中药士、初级中药师、中级主管中药师、副主任药剂师、主任药剂师
检验:初级检验技士、初级检验技师、检验主管技师、副主任检验师、主任检验师
放射:初级放射技士、初级放射技师、放射主管技师、副主任放射技师、主任放射技师
医师:医士、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康复技师:康复治疗士、初级康复治疗师、中级治疗师、高级治疗师
9.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4级进3级的条件
河北省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司机仅三级的条件,那就是看你的艺术水平,然后再看你的工作成绩,再加上群众的评议,就可以晋级了,你就可以晋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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