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住宿费能退吗?

 2025-02-19 00:42:01  阅读 445  评论 0

摘要:大学住宿费能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到住宿费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

大学住宿费能退。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提到

住宿费

大学住宿费能退吗?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住宿条件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山东华宇工学院为例

根据《关于学生夜不归宿及晚归的管理规定(暂行)》

夜不归宿及晚归的处理办法

(一)学生外出需履行请假手续,禁止晚归,违规者每次扣0.3分,学期内累计3次(含)以上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当年奖助学金评选资格;

累计5次(含)以上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年奖助学金评选资格,撤销校内一切学生干部职务,取消本年度评优入党资格,不予推荐就业,当兵入伍的将所受记过处分填写到政审材料中;违规晚归,产生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学生违纪学期初开始记录,学期末清零;

(二)学生外出需履行请假手续,禁止夜不归宿,违规者每次扣1分,违规1次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当年奖助学金评选资格;累计2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当年奖助学金评选资格,撤销校内一切学生干部职务,取消本年度评优入党资格;

累计3次,给予记过处分,取消当年奖助学金评选资格,撤销校内一切学生干部职务,取消本年度评优入党资格,不予推荐就业,当兵入伍的将所受记过处分填写到政审材料中;累计4次及以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学生违纪学期初开始记录,学期末清零;

(三)学生夜不归宿及晚归期间,所造成的交通、疾病、医疗事故等其他突发问题,均由学生本人承担,与学校无关。

严禁学生私自在校外居住(走读学生除外),一经发现,责令限期返校改正,如限期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及时通知家长;学生擅自在外居住所造成的交通、疾病、医疗事故等其他突发问题,由学生本人承担;

(四)学生干部在查寝或记录中有瞒报、包庇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免职处理,并取消当年度内评先树优资格;

(五)宿管员在查寝或记录中有瞒报、包庇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0-5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不能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不良后果者予以辞退;

(六)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冒名顶替者,对冒名顶替者和被顶替者同样视为晚归或夜不归宿;

(七)因晚归不服从管理,起哄闹事,与管理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损坏门窗等公共设施所发生的医疗、维修费用,由学生承担,并将依情节轻重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学生手册》之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当事学生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学生夜不归宿及晚归的次数达到以上规定的处分标准时,系部对学生违规情况进行汇总,会同学生处宿管科认定,认定后由学生处宿管科向系部通报该生违规的原始记录材料,系部提出处理意见,报学生处备案;所扣分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学生的处分与学生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直接挂钩;

(九)按照系部晚归人数所占系部人数的百分比高低进行排名,排名1、2、3、4名的分别扣2分、1.5分、1分、0.5分,排名5、6名的不扣分;按照系部夜不归宿人数所占系部人数的百分比高低进行排名,排名1、2、3、4名的分别扣2分、1.5分、1分、0.5分,排名5、6名的不扣分;所扣分数计入当月考核并全院通报。

(十)各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系部对学生夜不归宿及晚归的管理规定、应对措施和考核办法。

不归宿的时间界定

根据《关于学生夜不归宿及晚归的管理规定(暂行)》

学生夜不归宿、晚归的界定

(一)夜不归宿的界定

1、夜不归宿指学生未办理请假手续,通宵不回宿舍就寝,请假学生将假条存根放于本楼宿管员处,否则按夜不归宿处理;

2、节假日未登记离校,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通宵不回宿舍就寝,一律按夜不归宿处理。

(二)晚归的界定

所有住宿学生必须于22:00前返回学生宿舍,凡于22:00——23:00返回宿舍就寝的行为,视为晚归;

以上内容参考: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学生夜不归宿及晚归的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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