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2025-02-19 03:03:01  阅读 384  评论 0

摘要: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有: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一、党的问责工作应当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有: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一、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有哪些

1、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问责工作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

2、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2015年6月26日,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3、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

4、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替代。

二、党的工作问责方式有哪些

1、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2、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3、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4、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5、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6、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7、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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