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

 2025-02-19 05:54:02  阅读 519  评论 0

摘要: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赣州经开区经发局、蓉江新区社管局,市属、

大学生创业是一种以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特殊群体为创业主体的创业过程。随着近期我国不断走向转型化进程以及社会就业压力的不断加剧,创业逐渐成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大学生的一种职业选择方式。

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赣州经开区经发局、蓉江新区社管局,市属、驻市高校科研(技)处,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

为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根据中共赣州市委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赣州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6〕19号)和《赣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赣市财教字〔2016〕143号)精神,现就做好赣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赣州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政策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市属、驻市高校在校的大学生(含高职院校),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创新创业团队。

(二)毕业3年以内在我市工作或创办领办企业大学生团队。

二、申报时间

项目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三、初审和推荐要求

(一)赣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申报书、汇总表等材料请在市科技局官网下载,网站网址:p>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赣州经开区经发局、蓉江新区社管局对本辖区项目初审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推荐报送;市属、驻市高校由科研(技)处初审后,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推荐报送;有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由运营管理部门初审后,经单位法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推荐报送。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支持范围。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教科体局,赣州经开区经发局、蓉江新区社管局,各高校科研(技)处,相关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统一收集并填写好《赣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资金申报书》(一式四份)、《赣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资金申报汇总表》(一份)纸质稿统一推荐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法制与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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