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理工大学mba学费

 2025-02-19 15:51:01  阅读 734  评论 0

摘要:桂林理工大学mba学费是每年3万,桂林理工大学,简称“桂工”,坐落于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桂林市,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百校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

桂林理工大学mba学费是每年3万,桂林理工大学,简称“桂工”,坐落于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桂林市,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百校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

截至2023年1月,学校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有广西重点学科24个(其中5个为优势特色学科),广西一流学科5个、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桂林理工大学mba学费

桂林理工大学怎么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高考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广西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代码为10596。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广西扶绥城南新区双拥路东109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就业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学校2020年预计招生11500人,其中本科约75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艺术类等2种类型,录取批次包含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按照平行志愿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市、自治区)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同一专业志愿内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安排专业,无法满足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者,艺术专业分优先,先安排志愿,最后从高分到低分调剂,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第十三条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投档成绩、身体条件、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优先录取:统考成绩高的考生;填报地质类、测绘类、水利类等专业志愿的考生;文科类专业语文、英语成绩优秀的考生;理工类专业数、理、化成绩优秀的考生;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奖励的考生。

第十四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旅游管理类、酒店管理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原则上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身高标准男女生分别在168厘米和156厘米以上,英语口语水平较高。

第十五条 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十八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学校其它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故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第十九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五章 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条 学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类)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建筑学类7000元/生·学年;

3.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4.文学、法学类5500元/生·学年;

5.农学类5000元/生·学年。

特注: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照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南宁分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应用型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各专业(类)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工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2.应用型本科:工学类7500元/生·学年,管理学类6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校南宁分校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高职专科普通类7300-8000元/生·学年,高职专科艺术类9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 学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四条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完善的奖、贷、勤、助、补、减、免、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八条 桂林理工大学官方网址为:>

桂林理工大学助学金发放时间表

桂林理工大学艺术学院挺不错的。

桂林理工大学于1994年创办设计艺术学科专业,是全国较早开展设计艺术教育的高校之一。艺术学院是桂林理工大学下属二级学院,目前设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动画、数字媒体艺术7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1680余人。

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艺术硕士与工业设计工程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校硕士生研究生110余人;学院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资格。

师资力量:

学院现有教职工113名,其中专业教师85名,具有教授职称教师12名,副高级职称22人,获得博士学位及在读博士25名,硕士生导师24人。

2022年桂林理工大学招生章程

9月28日到9月29日。根据查询桂林理工大学官网得知,助学金发放时间为每年的9月28日到9月29日,直接转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桂林市,简称“桂”,古称桂州、静江、始安,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地级市、Ⅱ型大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

申请广西桂林理工大学的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2022年桂林 理工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桂林理工大学2022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阳光 高考 政策,规范学校本专科招生 工作 ,保证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 广西 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桂林理工大学,英文名: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代码为10596。学校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属高校,1998年改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日常管理以广西为主,是广西重点建设高校。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包括培养博士 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

第三条  学校办学地点包括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桂林屏风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9号(桂林雁山校区)、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南宁安吉校区)和崇左市扶绥县空港大道21号(南宁空港校区)。桂林屏风校区和雁山校区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南宁空港校区和安吉校区培养应用型本科生和高职专科生等应用技术人才。

第四条  学 校招 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学校本专科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要事宜。

第六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学校统筹考虑办学条件和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 就业 情况等综合因素,结合近年生源计划落实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不足和生源充裕省份(市、自治区),其招生计划的调剂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第九条 学校2022年预计招生10800人,其中本科约6800人,高职专科约4000人。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人数为准。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分为普通类、 艺术 类等2种类型,录取批次包含本科、高职专科各批次。

第十一条 学校少数 民族 预科班录取的学生在预科学院完成学业后,按照相关要求分流到桂林校区和南宁校区相应本科专业就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投档的政策和规定,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录取。

按照 平行志愿 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投档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公布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各省(市、自治区)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专业的安排办法:非艺术类专业考生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计划未满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 考试 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批次最低控制 分数线 。艺术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成绩,录取规则为:以综合分(综合分=艺术成绩×06+文化成绩×04)按高分到低分顺序(各省有规定的按照该省的规定执行)录取,若出现综合分相同的情况,则按艺术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艺术分相同,则按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参照第十四条)。

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对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照该省(市、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同分进档考生按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若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未作相关规定,按照以下规则排序: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下同)—总成绩(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对于高考改革省份,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份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五条 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第十六条 报考建筑类等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

第十七条  经教育部批准,桂林理工大学与马来西亚多媒体大学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4+0”项目。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接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因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类型不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代码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我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按国家和广西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仅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外方课程采用全英文教学、学校其它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故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须慎重。

第二十一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站在线查询。

第五章  学费 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桂林本部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类)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建筑学类7000元/生·学年;

3.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

4.文学、法学类5500元/生·学年;

5.农学类5000元/生·学年;

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8000元/生·学年。

特注:大类招生专业,专业分流后,学费标准按照分流后相应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南宁分校普通本科专业(类)实行学分制收费。学校每学年初依照该专业平均学费标准预收学费,学年结束根据实际修读学分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各专业(类)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普通本科:工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

2.校企合作办学本科: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10000元/生·学年(学校与青软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办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南宁分校高职专科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高职专科普通类7300-8000元/生·学年,高职专科艺术类9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项收费最终以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为准。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七条  新生 入校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备完善的奖、贷、勤、助、补、减、免、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先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学校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九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 毕业 条件的可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 证书 ,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颁发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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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理工大学怎么样呢?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我校设置有种类多、覆盖面广、金额较高的奖助学金,具体情况如下: [1]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年度评选,根据综合素质测评和学习成绩排名,奖励面为30%。其中特等奖2000元/人·年,占学生人数的3%;一等奖1000元/人·年,占学生人数的4%;二等奖500元/人·年,占学生人数的8%;三等奖300元/人·年,占学生人数的15%。[2]专业奖学金:学校在资源勘查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地质学、地球物理学等五个专业设有专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人·年。[3]学生突出贡献奖:学校对在各类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文艺比赛、体育竞赛等中成绩突出,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学生颁发200—8000元的奖励。[4]国家及政府助学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广州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政府和广西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分为2500元/人·年和1500元/人·年两档,分10个月发放;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和广州助学金分别由广西区和广州市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在校生中品学优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金额分别为3000元/人·年和1000元/人·年。[5]校友及社会资助类奖学金:由我校校友及社会企业等出资设立,包括“‘正军’奖学金”、“80校友奖学金”、“土木学长奖学金”、“纬创优秀学子奖学金”和“中国银行桂林分行·桂林真龙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奖学金”等,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人·年。[6] 国家助学贷款:目前,我校与中国银行桂林支行开展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助学贷款名额,学校协助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学生办理相关助学贷款手续。[7] 勤工助学:学校每年专门从学费收入中提取10%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和特困生基金,成立了勤工助学公司,现设有勤工助学校内固定岗位900多个,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上岗可获得生活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还可申请其它项目生活补助。[8]爱心基金:学校对遭遇重大疾病或重大意外事故的学生提供一定的经济资助,并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给予医疗保险补偿。同时,经严格审核,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入学后实行分期缓交学费的助学制度。总之,学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通过多年的努力,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奖”、“贷”、“勤”、“助”、“补”、“免”、“缓”多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在同类院校中属于中等水平,是公立大学,可以信赖。2021年收费标准:艺术学类12000元/生·学年;建筑学类7000元/生·学年;文学、法学类5500元/生·学年。

农学类5000元/生·学年;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类6000元/生·学年。学生住宿费以实际住宿条件和收费标准缴纳,住宿费收费区间为1000-2000元/生·学年。

桂林理工大学(Guil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桂工”,坐落于世界著名山水旅游名城-桂林市,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百校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创始成员,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国家“863计划”、“973计划”承担高校之一,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学为主,工、理、管、文、经、法、艺、农8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研究型大学。

师资力量

截止到2021年8月,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0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750余人,博士生导师100余人。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国家级高层次专家、人才40余人次。

广西“八桂学者”等省部级高层次人才90余人次。学校聘请了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Harold Kroto为名誉教授,一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等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讲座教授、客座教授。

桂林理工大学-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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